韓國性交易者稱韓《性交易特別法》如一紙空文
zs-bk.com?2012-12-04 15:50? 覃博雅?來源:人民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據(jù)韓國《中央日報》消息,韓國紅燈區(qū)許多女性在離開性交易行當之后,,因為家庭負擔過重,,或花銷由奢入簡難,,重又“入行”。 據(jù)悉,,韓國一些賣淫場所仍然存在以幫助償還女性的債務為由誘騙,、強迫女性賣淫的現(xiàn)象。去年2月,,28歲的A某急需500萬韓元,,經(jīng)熟人介紹認識一夜總會業(yè)主,被騙至日本后,,護照被搶走,,人身被禁錮。此后,,每天必須進行5至6次性交易,。最后,A某在日本婦女團體的幫助下從住處逃出,。 32歲的金智慧(化名)在韓國首都首爾下月谷洞彌阿里德克薩斯工作,,平均每天接待三四名男性。據(jù)其回憶,,第一次賣淫是2004年在首爾江南的一家夜總會,,目的是賺取學費。同年,,韓國大名鼎鼎的《性交易特別法》開始實行,。雖然韓國諸多紅燈區(qū)被強制關閉,但其他娛樂場所迎來了“商機”,。金智慧輾轉(zhuǎn)于江南,、瑞草等夜總會靠身體賺取學費。但是因貼補家庭生活費支出,,再加上“花銷奢侈”,,反復地休學復學,目前仍未能畢業(yè),。 金智慧稱,,“事實上也不進行管制,制定《性交易特別法》,,僅把從事性交易的女性們弄成了罪犯,。”在首爾地區(qū)的紅燈區(qū)工作的34歲李某反問,,“2010年以來沒見過一起被管制的事件,。只是‘一紙空文’的法案,有存在的必要么,?”性交易從事者和業(yè)主組織——全國hanteo聯(lián)合會于今年9月向憲法法院提出了對《性交易特別法》的違憲法律審判提請申請,。(覃博雅) |
- 責任編輯:林晨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2-02]圖揭港臺娛圈丑聞懸案 吸毒性交易屢見不鮮
- [ 11-22]高雄湖內(nèi)警員逮性交易 疑因關說稱查無不法放人
- [ 11-18]李彩華再談性交易:我講的全部是事實
- [ 08-13]和13歲少女性交易 因錄音判無罪
- [ 08-07]51歲徐娘不服老 誘惑15歲的少年進行性交易(圖)
- [ 07-18]莆田郵包女尸案續(xù):性交易致命案寄包裹為毀滅證據(jù)
- [ 07-09]色情網(wǎng)站也積點 最多可換性交易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