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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讓7歲兒子參與裸聊被起訴 法院判賠1萬
zs-bk.com?2011-12-29 17:08? ?來源:法制晚報
我來說兩句
母親迷上裸聊,還故意讓7歲的兒子在場并參與,。7歲的小方將母親告上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一萬元。記者上午獲悉,,房山法院一審認定母親有過錯,,判決賠錢。
李梅是房山區(qū)人,,因為上學時學習成績不夠理想,,16歲就選擇和大自己9歲的高先生談起了戀愛,時隔兩年未婚生育了兒子小方,。小方的到來給兩人的生活增添了無限的歡樂,,雖然經(jīng)濟上不是很寬裕,但一家三口過得其樂融融,。兒子4歲時,,兩人登記結(jié)了婚。
然而,,婚后生活沒能延續(xù)兩人的激情,,日子很快歸于平淡。年齡尚小的李梅對于平淡的日子漸漸感到不再滿足,,想尋找新的刺激,。
2010年間,李梅迷上了網(wǎng)絡(luò)聊天,,在網(wǎng)上她認識了各色人等,,迷戀著各種各樣的刺激。李梅與一個比自己大兩歲的劉姓男子很是談得來,,大有相見恨晚的感覺,。逐漸的,兩人由網(wǎng)聊改為了裸聊,。
一天,,李梅又一次在網(wǎng)上與劉某裸聊。當時7歲的兒子正在家寫作業(yè),,身為母親的李梅不但不避諱,,相反還故意讓兒子來到裸聊現(xiàn)場并參與了裸聊,。
對于李梅的行為,小方的父親高先生知道后很是憤怒,。作為兒子小方的法定代理人,,他代替小方將李梅和劉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二人的裸聊行為對小方的人格尊嚴權(quán)構(gòu)成了嚴重損害,,判決二人給付小方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萬元。
目前該案已經(jīng)進入強制執(zhí)行階段,。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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