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級精神,、逐級設置,由此可見,,從省到市再到縣,,在非法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形成的權力鏈條上,彰顯了一串政府部門缺乏法治意識的政績觀,。地方政府不管如何重視信訪,,都不能帶頭違法。
《新京報》關于南陽,、駐馬店,、新鄉(xiāng)等地建有類似“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的報道引起輿論關注。昨日,,南陽市臥龍區(qū)政法委書記趙英凱對新京報記者說,,訓誡中心按照上級的精神,逐級設置,,訓誡方式也是貫徹上級的指示要求,,按照內部規(guī)定進行。記者在“訓誡中心”看到,,70歲的張鳳梅關在“訓誡中心”最西邊的一個訓誡室內,。至昨日,她已在這里被關了4天,。
一個個“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某種程度上,與之前媒體報道的“黑監(jiān)獄”,、“學習班”,、“精神病院”等針對上訪人員的關押場所相比,沒有什么實質的區(qū)別,。
顯然,,這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以紅頭文件方式推出的維穩(wěn)舉措,與現(xiàn)行國家法律相悖,,不僅相關的紅頭文件應宣告無效,,具體操作也應歸為違法,。
但是,簡單搜索一下就會發(fā)現(xiàn),,關于“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的正面宣傳并不鮮見,,可見一直以來,當?shù)匾恍┱块T并不認為這一舉措違法,。
據(jù)報道,,駐馬店市正陽縣曾宣傳說建立“訓誡中心”是“積極探索依法集中處置非正常上訪新路子”。該縣財政專門下?lián)?0多萬元經費,,在縣公安局拘留所設立專區(qū),,成立縣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
可見,,真正的問題在于,,從“紅頭文件”到“機構設置”,,從“專項經費”到“專人負責”……非法的“訓誡中心”都是以“合法”的名義在進行,,以“經驗”的形式在推廣,以“政績”的名義在宣傳,。何況,,“中心”不是個案,其存在時間也延續(xù)多年,。這些才是真正值得警惕的地方,。
也正因為此,才為外界深入了解“訓誡中心”提供了更多的信息,,如果不是因為這些地方部門將“訓誡中心”作為“政績”宣傳,,僅憑網友發(fā)出的微博圖片,相信很多人都難以置信,。
那么,,如此顯而易見的非法行為,為何卻被堂而皇之地作為“改革經驗”來宣傳推廣,?
具體來說,,“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這一舉措來自地方政府的辦公廳、信訪,、公安,、司法等多部門的聯(lián)動合作,層層推行,。南陽臥龍區(qū)政法委書記的解釋很能說明問題,。按照上級精神、逐級設置,,由此可見,,從省到市再到縣,,在非法的“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形成的權力鏈條上,彰顯了一串政府部門缺乏法治意識的政績觀,。限制上訪人員人身自由的“訓誡中心”于法無據(jù),,作為地方政府,不管如何重視信訪,,都不能帶頭違法,。
當前,法治已成共識,,改革已成趨勢,,任何層面的改革舉措,任何領域的“積極探索”,,都需要在法治的軌道中運行,,都應經得起法治的檢驗。
昨晚,,河南省委政法委,、省信訪局對此事做出回應稱,訓誡中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并已連夜發(fā)出通知,,立即開展全省范圍內的排查清理工作,非正常上訪訓誡中心一律取消,。
在輿論的關注中,,“非正常上訪訓誡教育中心”取消了,而消除這一事件的影響,,以及祛除潛在的缺乏法治意識的政績觀,,并沒那么容易。打造“法治政府”,,各地當引以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