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廣東汕頭市一內(nèi)衣廠發(fā)生火災,,致14名年輕女工死亡,,1人重傷。經(jīng)警方調(diào)查,,火災系人為縱火,,犯罪嫌疑人劉某曾在該工廠工作,,他辭職后向工廠追討拖欠的3000元工資,,老板以1000件原料欠缺扣其500元,致其心存怨恨,,縱火以報復泄恨,。
駭人聽聞的故意縱火,就這樣吞沒了14名不到20歲少女的鮮活生命,。劉某因為與廠方的勞資糾紛,,做出這樣的舉動,令人震驚,。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做這些事從來不后悔,沒考慮其他人,。
劉某覺得自己的利益受損,,但女工與他并無恩怨,因為他的怨恨而無辜殞命,,沒有任何理由能為劉某的行為辯解,。
這些年,與利益受損有關的社會事件逐漸增多,。有人通過傷害自己的身體表達抗議,,有人通過傷害對立方來求一個結(jié)果,有人以玉石俱焚的方式走向毀滅,,這些行為從不同層面展現(xiàn)深層社會問題,,但至少還有一個底線,存在利害關系,。指向社會,、指向無辜者的那些傷害,越過了這個底線,,這在任何一個時代,、一個國家,都不得人心,。
劉某的行為固然極端,,但悲劇的發(fā)生值得關注與思考。
討薪不是新話題,,尤其是農(nóng)民工群體往往處于弱勢,,在討薪的漫漫征途上,,既怪相叢生,也不乏極端沖突,,這樣的例子所在多有,。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進入人們的視野,,進入媒體的視角,,那些重大性、強烈對抗性,、后果嚴重的事情,,總是具有更多的被關注地“價值”。
現(xiàn)實遠比這復雜,。利益受損,,很多人可能選擇了放棄,受到欺辱,,很多人可能選擇了沉默,,社會日常的運轉(zhuǎn),包含更多的不公平,、不公正,,它們瑣碎、分散,,被時間稀釋,。極端事件不會天天有,但這些瑣碎的,、分散的矛盾,、沖突,為社會作了更詳細,、更持久的注釋,。
劉某的極端行為就發(fā)生在那個叫“工廠”的空間里。在這樣的空間里,,有多少個劉某存在,,不得而知,但這個空間有它基本的面貌: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得不到充分落實,,發(fā)生在這里,;企業(yè)拖欠克扣工資、福利待遇欠缺,、工作條件惡劣,、工作加班時間超長、管理苛刻等現(xiàn)象,出現(xiàn)在這里,,包工頭與農(nóng)民工,,小作坊里的人,都處在一種原始的雇傭關系中,。人是勞動力,,不是勞動者,不是一個在工作的人,。作為“力”,,人之為人的尊嚴、權利就不太會被考慮,,作為一種物性,,“勞動力”在生產(chǎn)產(chǎn)品,、流水線上具有價值,。
這就是沖突、矛盾背后的圖景,。人在工廠中的位置,,工廠與人、工廠與社會的關系,,時不時把一些悲劇呈現(xiàn)在人們的面前,。一個人付出了勞動,結(jié)果又要為應得報酬“再勞動”,,勞資沖突,、討薪,往往陷入了這樣的怪循環(huán),。人的發(fā)展是一切發(fā)展的目的,,無數(shù)人要這樣生存、生活和發(fā)展,,是警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