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賣地收入,不僅是公開賬目這么簡單,還要進行系統(tǒng)改革,從收入到支出都應該革除積弊】 1999年~2015年這十幾年,可謂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然而,對于巨額土地收入的使用去向,由于鮮有城市政府對外公開,公眾難以知曉,。(2月16日《第一財經日報》) 每年的土地出讓金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占有較大比重,加之賣地收入在使用方面亂象頻出,因而格外受到關注。遺憾的是,大多數城市只是簡單公布每年賣地收入總金額,卻不見公開賣地收入具體信息,。 盡管《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對土地出讓金使用范圍作出明確規(guī)定,涉及5大項24小類支出,但每個地方政府是否嚴格按規(guī)定支出則不得而知。從審計報告來看,土地出讓金支出存在違規(guī)用于彌補行政經費,、對外出借,、修建樓堂館所等問題。 可能在很多地方政府看來,土地出讓金已經納入預算管理,收支情況會體現在預算案中,不需要專門公開,。但在筆者看來,凡是資金額度大的,、公眾關注的財政問題,都不妨單獨公開,比如“三公”支出就是順應民意單獨公開的。土地出讓金使用情況也可以效仿為之,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地方政府詳細公開賣地收入的使用情況,方能減少公眾猜疑,。所謂詳細公開,既要具體公開土地出讓金用于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fā)支出、支農支出,、城市建設支出及其他支出等5大項24小類支出情況,也要鼓足勇氣公開超范圍使用土地出讓金的情況,。 當然,不僅要公開支出清單,也要公開收入清單。這是因為,一些地方政府通過空轉等方式虛增土地出讓金收入,有的地方還存在擅自減免,、少征,、欠征土地出讓金的情況。比如2014年中央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29省份少征土地出讓金3664億元,。由此可見,賣地收入應該裝進“透明錢包”,要讓公眾看得明明白白,。 公開收支情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需要對土地出讓金收入的支出比例進行公開。例如根據《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規(guī)定,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農業(yè)土地開發(fā),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10%用于教育資金等,。 各地政府是否嚴格按照規(guī)定比例安排土地出讓金使用,也值得追問。這都需要在公開的土地出讓金賬目中體現出來,而且還要對不按比例操作的地方政府進行問責,。只有如此,才能確保土地出讓金真正用在刀刃上,繼而保障相關民生項目的順利建設,。 另外,還要確保土地出讓金分配公平。曾有官員透露,我國土地收益分配明顯向城市傾斜,2011年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已超3.15萬億元,到該年10月末土地出讓收益三農支出只有1234億元,。這顯然不利于縮小城鄉(xiāng)差距,按理說城市應該反哺農村,現實卻是農村在反哺城市,。 進而言之,關于賣地收入,不僅是公開賬目這么簡單,還要進行系統(tǒng)改革,從收入到支出都應該革除積弊。加之地方財政過度依賴于賣地收入,導致系統(tǒng)性風險的存在,也要通過改革降低賣地收入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梢?解決土地出讓金問題僅靠審計監(jiān)督、信息公開是不夠的,在推進信息公開,、強化監(jiān)督的同時,必須邁上改革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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