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禁拍事件凸顯人大代表履職之要
2015-03-18 14:58:0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此前,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稅務系主任劉穎在地鐵內拍照,,被地鐵員工要求刪除照片。劉穎表示,,以前自己并不清楚地鐵不能拍照,,雖然可以理解在大客流情況下地鐵內不適合拍照,但希望地鐵可以公示不能拍照的原因,。(2015年3月17日《法制日報》) 劉穎不可能是第一個在地鐵內拍照的人,,也不會是第一個被地鐵員工要求刪除照片的人,然而之前這樣的事情沒有引起關注,,到了劉穎這里卻一下子萬眾矚目,,還引得北京地鐵官微發(fā)起“地鐵內可以拍照”的民意調查,甚至“地鐵內禁止拍照”的規(guī)定可能由此廢除,,這都在于劉穎人大代表的身份,,在于她敢于提出問題和質疑。 普通民眾“人微言輕”,,對于一個事件發(fā)表的看法和意見,,不受關注或者說受到的關注程度低,更不可能形成熱點和熱議,,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這時候他們若能發(fā)聲,則可能取得完全不同的效果,。此次的地鐵禁拍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筆者由此想到了人大代表的履職問題,。在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眾多代表委員建言獻策共商國是,但是也有一部分代表要么沉默不語,,要么雷語頻頻,,作為人民代言人的他們,不去認真履行職責,,將人大代表的身份只當榮譽不當責任,,這就造成了人民的集體缺席和失語。 地鐵禁拍事件的熱度不減,,充分體現了人大代表的履職之要,,既然擔任人大代表,就當知責任與使命,,就要敢做敢為,、敢說敢言,對于涉及人民利益的事,、對于不合理的規(guī)定制度,,必須要有自己明確的態(tài)度和觀點,而不是裝看不見,,只握手,、拍手、舉手,。 像地鐵禁拍事件中劉穎這樣的代表可以更多一些,,敢于對諸如“地鐵禁拍”的情況問個所以然的代表更是多多益善。 |
相關閱讀:
- [ 02-13]限制地鐵人流,,硬堵不如巧疏
- [ 02-03]地鐵,,公共權益的市場如何規(guī)范
- [ 01-09]巴黎地鐵漲價的“藝術”
- [ 12-30]瑞士為什么不修地鐵?
- [ 12-26]上海地鐵行乞男童“打死你”是封控告信
- [ 12-19]治堵:限行不如“限心”
- [ 12-15]地鐵工作人員應“文明”勸阻乘客
- [ 12-12]地鐵也禁止拍照,?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fā)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