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年來,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高中校長莫振高用微薄的工資資助近300名貧困生,讓他們進入大學,;先后籌集3000多萬元善款,,資助1.8萬名貧困生圓了大學夢。他說:“幫一個貧困生,,就是幫一個家庭,!” 3月9日,這名“化緣校長”辭世,。無數(shù)人在微博等社交平臺紛紛表達了自己十分沉痛的心情,。都安學校的學生自發(fā)舉行“停電”儀式,數(shù)十間教室同時熄燈,,時間長達3分鐘,,他們這樣做只為莫校長默哀3分鐘。 這名校長一心為學校,、為學生的精神令人敬佩,,但是,對“化緣校長”的關注,,不應僅停留在道德層面,,還應思考另外兩方面問題,其一,,當?shù)卣欠褚婪男袑逃耐度?、對貧困生的救濟責任;其二,,作為辦學者,,向社會募集辦學經(jīng)費,是“分內(nèi)”之事,,還是崇高的道德行為,? 在筆者看來,如果政府沒有保障教育投入,,迫使辦學者“化緣”辦學,,這需要追究政府責任,。與此同時,還應以新的校長職業(yè)化的觀念,,來審視校長的職責,。作為職業(yè)化的校長,參與社會活動,,為學校尋求更多合作機會,、募捐資金,應該是分內(nèi)事,,而不是可有可無的額外工作,。 保障貧困學生求學,首先是政府部門的責任,,不能把解決貧困學生的困難,,交給學校和校長。廣西作為西部省區(qū),,從2009年起,,開始設立普通高中助學金,對全區(qū)4萬名高中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這是政府履行救濟貧困生責任的重要措施,。因此,如果在2009年之前,,都安高中的貧困生靠校長“化緣”救濟,,是因政府沒有相應投入的結果,那么,,在2009年政府設立高中助學金之后,,就不應該再由學校想辦法救濟貧困學生。 一所學校的辦學經(jīng)費,,應該由舉辦者(公辦學校舉辦者為政府部門)保障,,辦學者在舉辦者保障基本的辦學經(jīng)費的同時,還需要從學校更好發(fā)展,、學生更好成長出發(fā),,拓寬學校的辦學資源,尋求與社會機構的合作,,獲得社會機構,、社會人士、校友的捐贈,。像公辦高中和大學,,在國家設立國家助學貸款、政府助學金的同時,,可以爭取企業(yè),、企業(yè)家,、社會人士、校友在學校設立助學金,,給學生提供更多的獎學,、助學渠道,可以與企業(yè)和社會機構合作,,在學校建圖書館,、實驗室、生活中心,,改善學校辦學環(huán)境。簡單地說,,就是在財政撥款保障教育投入的同時,,學校必須拓寬辦學資源,不能單靠財政撥款,。 在國外有的公立大學,,財政撥款也只占學校辦學總經(jīng)費的50%左右,其余的由學生學費,、校友捐贈,、社會募捐、學校經(jīng)營所得,。公辦高中也類似,,學校在獲得政府撥款的同時,還拓寬辦學資源,,為學生提供更好的成長環(huán)境,。而針對學校向社會募捐,整個社會也建立規(guī)范的教育慈善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慈善風氣,。社會機構、個體向?qū)W校辦學進行捐贈是十分正常的,,不會給人學校是在“化緣”,,社會機構、個體是在“施舍”的感覺,。學校為獲得更多的社會捐贈,,還會組成專業(yè)團隊,聯(lián)系社會機構,、企業(yè)家,、校友。 在這方面,,我國的大學近年來剛起步,,但離專業(yè)化,、規(guī)范化,還有很大差距,。有的高中也開始重視社會募捐,,可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校長的認識,因此,,社會多以道德視角而非職責角度來看校長積極募捐的行為,。再就是,我國學校社會募捐都與缺乏資金,、貧困聯(lián)系在一起,,似乎學校辦學資金充足,就不需要社會募捐,,可在國外,,一些辦學資金充足的世界一流大學,照樣十分重視募捐,,從學校獲得社會募捐額看,,哈佛大學的校長可謂最大的“化緣校長”。 政府保障投入和學校拓寬資源,,是不矛盾的,,兩者不可替代——政府部門不能因?qū)W校拓寬資源,而不履行投入,、保障責任,,學校也不能全部依靠財政撥款,尋求社會合作和社會募捐,,是學校辦學的常態(tài),,也應該是職業(yè)化校長的職責之一。如果這兩方面責任清晰,,也就不存在“化緣校長”一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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