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慫恿小學生跳樓,,顯然與教師應有的基本素質和職業(yè)道德不符,。就嚴重性來看,,這件事已經超越了道德譴責的層面,可算是一樁刑事案件,。】 武漢一小學班主任領了工資很高興,,懸賞50元鼓勵四年級學生從教學樓二層往下跳,。一名12歲男孩響應“號召”,在班主任和同學的“加油”中跳下二樓,,造成左小腿骨折,。這一幕,事荒唐,,人可惡,,不光指這位班主任,,還包括善后不當的學校。 網友罵班主任奇葩,、變態(tài),、腦殘、可惡,,都算不上過分,。作為小學老師,除了“傳道,、授業(yè),、解惑”之外,對孩子們的人身安全也有一份責任,,而跳樓對于12歲小學生的危險性顯而易見,,勸阻、防范,、加強安全教育才是正道兒,,豈能拿金錢去刺激和慫恿?更荒唐的是,,這位班主任竟然還帶領班上同學來到一樓操場仰臉欣賞這個“精彩”場面,,為跳樓學生“加油”。 沒有證據表明男孩跳樓是為了得到那50元錢,,更大的可能在于想要表現出聽班主任的話,,同時也向同學顯示自己有本事。這當中的關鍵在于,,懸賞者是班主任,,不是一般的路人甲;他說出來的話,,當然對班上的小學生具有誘導作用,。 當然,也不必“一掃把掄倒一圈人”,,否定整個小學教師隊伍,。不過,雖然僅為個例,,也足夠為全國所有小學校和老師敲響警鐘,。懸賞慫恿小學生跳樓,顯然與教師應有的基本素質和職業(yè)道德不符,;而具體到師德建設,,平時經常性的要求強調貌似空洞,可一旦遇到類似事情,就變得實實在在了,,只可惜這已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其實,就嚴重性來看,,這件事已經超越了道德譴責的層面,,可算是一樁刑事案件。此事中,,班主任作為一個成年人,,明知未成年人跳樓會對身體造成損害,卻故意懸賞慫恿小學生跳樓,,并且眼睜睜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而“左小腿骨折”只要經法醫(yī)鑒定為“輕傷”,就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這樣一來,,這位已經被學校開除且去向不明的班主任,也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在刑事責任之外,,還少不了民事賠償,因為學生家長為治傷已經花費了兩萬多元,,更遑論辭職誤工損失了,。 相對涉事班主任的可惡,武漢這所小學的善后更難服人,。此事發(fā)生后,該學校只是把涉事班主任開除了事,,并且推諉責任,。從法理上講,這件事是在教學時間發(fā)生在學校,,懸賞學生跳樓者又是該校班主任,,因此學校未能履行正當的在校監(jiān)護責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再向那位班主任追索全部或者部分賠償款,。反觀涉事學校,一心光想著推卸責任,,保護自己,,這種應對路數,與屢被曝光的“臨時工”現象如出一轍——看不到半點兒教育管理者的責任和擔當,。 |
相關閱讀:
- [ 07-24]若得法律拋“繩梯” 何須跳樓避家暴,?
- [ 06-26]“高考跳樓生”究竟該如何反思?
- [ 06-26]用什么寫就跳樓高考生的挽聯(lián)?
- [ 06-19]跳樓身亡,,莫讓世界杯變成“世界悲”,!
- [ 05-27]“新聞官”跳樓,遺書不能“藏頭”
- [ 12-30]“天之驕子”跳樓自殺引深思:如何學習“生活”
- [ 12-19]女生被逼跳樓,,多么痛的“教育”
- [ 04-18]“學生拒剪短發(fā)跳樓”敲響心理健康教育警鐘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