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不再擔任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 張昕竹在接受采訪時稱,,他被解聘是因為幫外企說話了。他說:“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碑斎?,這是他的個人回應,僅作參考,。官方消息說解聘是“工作紀律”原因,,這個定性十分明確、肯定,。 據(jù)報道看,,“幫外企說話”似乎不是一個內(nèi)部討論。張昕竹也稱,,整個事件的導火索是其2011年12月13日刊登于《東方早報》上的署名文章,,這是對外公開表達。就此來看,,違反工作紀律,,可能不只是因為在專家咨詢組內(nèi)部表達不同意見所致。 政府聘請專家組,,參與反壟斷研究咨詢工作,,當然有紀律要求。事實上,,加入到這種專家咨詢組工作,,已經(jīng)相同于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不同,,言行要求也不同,。作為學術研究、社會討論,,一個專家也并非就能知無不言,,至少以專家身份獲得的各種內(nèi)部信息,,不能隨意泄漏,以專家組成員形式發(fā)言,,紀律要求當然就更多,、更全面。 以前有不少類似新聞,,政策尚未出臺,,專家提前對外透露了風聲,有時信息不準確,,或者對外發(fā)表的觀點讓公眾產(chǎn)生誤解,,干擾了信息和社會輿論,對政府公信往往造成不利影響,。更有甚者,,加入政府研究咨詢工作的一些專家,負責國計民生重大課題,,影響的是重要決策推進,,卻因為沾染了特殊利益關系,對外發(fā)表的言論實則為一些利益集團代言,,讓公共利益受損,。這種行為,其實從開始就違反了相關紀律,,本應受到處理,。 這是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咨詢組2011年成立以來首次解聘成員,在以前的各種政府專家組中,,這種解聘也不多見,。張昕竹的解聘,呈現(xiàn)了新的動向:紀律處罰,,不僅針對官員,,也針對政府聘請的專家。 張昕竹解聘出現(xiàn)在反壟斷執(zhí)法熱火朝天之際,,某種程度上,,已經(jīng)表現(xiàn)出國家反壟斷堅定色彩。專家或者違反紀律對外發(fā)表不適當言論,,或者沾染利益關系而立場嚴重傾斜,,將影響公共決策的公平性、嚴肅性,。反壟斷執(zhí)法塑造國家市場環(huán)境,,也面臨復雜利益局面,沒有堅定態(tài)度,很難取得理想效果,,執(zhí)法可能走樣,。在這個意義上,紀律要求只能更加嚴格,。 與之相似的一切重大立法執(zhí)法、決策執(zhí)行,,也務必態(tài)度堅定,。當前反腐、改革進程,,從更大的背景中,,也呈現(xiàn)了這樣一種新的動向:抓大而不放小,如反腐領域,,蒼蠅老虎一起打;如改革領域,,重大國家走向或者微觀民生議題,,往往付諸頂層設計,一些長久拖延的“硬骨頭”果斷拿下,。一個專家的解聘可能只是違紀處理,但也不是這么簡單,,某種程度上體現(xiàn)了當前國家治理的硬朗風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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