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官生意”中的買方與賣方
zs-bk.com?2012-02-10 08:58? 張永恒?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那些通過交納“公益贊助費”進入體制內(nèi)的干部,,為盡快賺回“捐官”錢,,可能天天想著怎樣“創(chuàng)收”,,無心做正事。 封建社會的“捐官”現(xiàn)象仍不時在個別地方陰魂不散,。據(jù)《新京報》報道,河北省邢臺市柏鄉(xiāng)縣去年12月進行了一場招聘,,擬招收60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這場考試過后,,有通過者稱,,根據(jù)學歷不同,他們被要求繳納5萬元至8萬元不等的“公益贊助”,。其中,,大學本科一批二批5萬元,本科三批6萬元,,??瀑澲?萬元。據(jù)了解,,此次贊助費總額至少在350萬元以上,。 這里有必要先弄清楚幾個名詞。所謂“捐官”,,某著名搜索引擎解釋為:又稱捐納,,是封建社會為彌補財政困難,允許士民向國家捐納錢物以取得爵位官職的一種方式。據(jù)史料記載,,清朝賣官之風最盛,,官員中就有不少是靠“捐納”得的官;而所謂“事業(yè)單位”,,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chǎn)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根據(jù)中國的“國情”和老百姓的理解,,“事業(yè)單位”就是官辦的政府機構。 由此看來,,柏鄉(xiāng)縣為招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而收取的“公益贊助費”,,與古代的“捐官”只有字眼的區(qū)別,其實質(zhì)并無不同,。表面看來,,要想進入“體制內(nèi)”成為“公家人”,都需要繳納一筆數(shù)目不菲的“捐納”或“公益贊助費”,,這筆錢堂而皇之地進入官方賬戶,,但其最終流向就不得而知了。 從這筆“生意”的“買方”來看,,這筆錢“交得值”,。在“官本位”思維依然在一些地方泛濫的年代,進入體制內(nèi)成為官方一員,,意味著一輩子的“鐵飯碗”,,“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至于這耀眼的“公家”身份,,又豈是區(qū)區(qū)金錢可以衡量的?而其帶來的附加值和相關利益,,更是難以計算,。 更讓人憂心的是,那些通過交納“公益贊助費”進入體制內(nèi)的干部,,為盡快賺回“捐官”錢,,可能天天想著怎樣“創(chuàng)收”,無心做正事,。清代乾隆晚年,,由于官吏貪污和乾隆的鋪張浪費,,國庫空虛,一遇災荒,,就大開“捐納”,,然而如此反復進行,形成惡性循環(huán),,百姓不堪其苦,。 “賣方”打的是什么主意呢?作為有權制定必須繳納“公益贊助費”才能進入事業(yè)單位的官員,,或許是把為民服務的職位當作賺錢的生意了。反正體制內(nèi)職位“奇貨可居”,,想交錢的人太多了,,不愁賣不出去。 只是,,這筆“生意”如果買賣雙方都覺得“劃算”,,或者說買方雖不情愿但仍然不得不交錢,誰的利益受損了呢,?當然是國家和百姓,。“捐納”泛濫的后果,,很容易讓人聯(lián)想到腐敗,。而且,這種“交易”敗壞了社會風氣,,助長了“官本位”思想,,是一種畸形的社會生態(tài)。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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