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下午5點半左右,在佛山黃岐的廣佛五金城發(fā)生一起車禍,一輛面包車撞倒2歲女童后逃逸,,路人無人伸援手,接著又有一輛車從其身上碾過,,在前后7分鐘內(nèi)共有18人路過沒有出手相救或打電話報警,,直到第19位也就是一名拾荒阿姨發(fā)現(xiàn)后將其扶起,但是手上女童就像面條一樣再次倒地,,拾荒阿姨呼喊救人,,在附近的女童媽媽趕到現(xiàn)場將其緊急送往醫(yī)院。(2011-10-17《都市晨報》)
在翻閱這篇新聞時,,筆者恰巧看到當天的另一則新聞,,四川自貢一群動物保護者通過微博集會,發(fā)動200人前往當?shù)厥展氛窘饩葦?shù)百只土狗,,經(jīng)過26小時僵持終于以83600元買下這批狗,。一邊是對頻臨死亡的幼童見死不救,避恐不及地躲開,,一邊則是為了被販賣的土狗而大動惻隱之心,,主動解囊相救,。同樣是生命,為何境遇如此之大,?難道同胞的生命竟不及區(qū)區(qū)幾條土狗,?
人情冷暖,何至于斯,!答案似乎再明白不過了,,近年來屢禁不止的“碰瓷”行為,早已讓路人形成了過度自我保護的共識,,寧愿被道德譴責,,不能被反咬一口。其實,,一日建不成羅馬,,“女童被碾無人扶從”便是“老人倒地無人扶”的蔓延效應,其背后便是見義勇為者不能受到法律保護,,做好事反受牽連,,終將釀成道德滑坡的苦果。
因此,,既然南京彭宇,、天津許云鶴、南通殷紅彬等行善者不能受到法律保護,,又豈能讓18名漠視的路人來背負整個社會的道德滑坡,?我們都譴責18名路人的麻木不仁,但是此事不能止于道德譴責,,更應從法律層面加以反思,。實際上,在歐洲國家,,專門設定了“見死不救罪”,,對不援救行為處以刑罰,在見死不救事件頻發(fā)的中國,,其實早就該有這樣的法典,。當然,法條中不能少卻對見義勇為者的保護,。
此次見死不救事件還暴露出世道人心的失范,。不能武斷地把見死不救完全歸咎于法律的缺席和社會風氣的敗壞,18個路人的冷漠畢竟源于內(nèi)心顧慮,,比起第19個出現(xiàn)的拾荒阿姨,,18個路人有文化、有見地、有能力,,但卻因為心中的警惕和顧慮,,卻成為道德滑坡的推手,如果每一個路人都不把自己當做“路人”,,都能夠勇敢地踏出第一步,,悲劇還會發(fā)生嗎?碰瓷還敢出現(xiàn)嗎,?
雷鋒叔叔沒戶口,,三月來了四月走?!皩W雷鋒”都走了樣,,助人為樂就只能流于表面,當真正需要施救時,,“學雷鋒”便成了奢望,。萬幸的是,我們還有給道德“拾荒”的第19人,,不是嗎,?
- 2011-10-13“經(jīng)濟發(fā)展”不等同“道德良好”
- 2011-10-12“扒光女小偷”是“非正當?shù)赖率┍?/a>
- 2011-09-29道德問題不是一道簡單是非題
- 2011-09-29“道德糊涂”源自維護正義機制缺失
- 2011-09-29我們需要怎樣的道德救贖
- 2011-09-28校園安全套售賣機前的道德祛魅
- 2011-09-09不要因道德爭議掩蓋應急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