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興化縣某小學一年級班主任為在班上建一個圖書角,,發(fā)動學生家長積極捐款買書。張先生給兒子10元錢作為捐款,。隨后,,收到該班主任一封信件,信中稱其用10元錢買書是對書籍的褻瀆,,表揚了捐百元的三名學生的家長,。對此,該班主任回應稱自己太率性致言語不當,。(9月20日《揚子晚報》)
為培養(yǎng)讀書習慣,,拓寬孩子的眼界,自發(fā)建立圖書角,;為方便和家長溝通,,積極組織成立“家委會”,該班主任老師對教育的滿腔熱情,,對學生的極端負責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為了能盡快建立圖書角,老師還給家長寫了四封信,,其中殷切的期盼,、焦慮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提名表揚捐款百元的家長已令其他家長很不舒服,,斥責捐款10元的家長“褻瀆書籍”更令當事人“心里非常難受”,,也遭眾人質(zhì)疑。雖然老師就此回應,,稱其因“情緒不好”,,“太率性致言語失當”,但其對10元捐款的不滿和譴責仍溢于言表,。
在班內(nèi)建圖書角的初衷是好的,,采取大家捐款購書的方式也無可厚非。俗話說:眾人拾柴火焰高,。班里的學生每人出一份力,,捐一份錢,集腋成裘,、積沙成丘,,建成一個小小的圖書角本不是難事。如果集資款太少,,可以動員學生將自己已經(jīng)讀過的書捐出來,,或者適當少購一部分書,在以后的日子里邊讀邊積累,逐步豐富,。斷沒有因為錢少而指責捐款者的道理,。10元錢雖然不多,但也可看出學生對圖書角的期盼,,對讀書的渴望,可看出家長對孩子學習的支持,,對老師倡議的響應,,不僅沒有絲毫對書籍的褻瀆,更沒有半點對老師的不敬,,只不過因為家庭經(jīng)濟狀況欠佳,,有心無力罷了。
我有一個女兒,,也在接受義務教育,,因此,對老師的敬業(yè)精神尤為感佩,,對其良苦用心也能理解,,只是對其態(tài)度不敢茍同。每一位家長都有責任,,也都愿意配合老師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但對于“捐款買書”的倡議也好,要求也罷,,應該有權利視個人情況捐助,。而且,不管捐多少,,老師首先應該表示感謝,,而不能因為錢少而“腹誹”、奚落,,甚至斥責,,否則就是去了對家長的起碼尊重。若再不憚以惡意推測之,,對家長不滿意的情緒難免不直接轉(zhuǎn)化為對學生的不滿意,,是否會影響對學生的教育的放松和懈怠,也為未可知了,。
對捐百元者表揚,,對捐10元者斥責,貴此賤彼的態(tài)度不僅是對學生的不尊重,,更易造成其價值觀的扭曲,,甚至在金錢、物質(zhì)方面形成攀比的心理,,對孩子成長的影響遠比“褻瀆書籍”嚴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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