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每年審計報告,,都會披露一些新鮮事兒,今年也不例外,。據(jù)《新京報》報道,,日前公布的鐵道部2010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的審計結果顯示:鐵道部下屬信息中心6名司局級干部未經(jīng)批準,在所屬企業(yè)兼職,,其中個別領導一人兼任了18家所屬企業(yè)的董事長,。
我曾經(jīng)對審計署屢屢揭真相、爆猛料表示過贊賞,,但近年來其對違規(guī)責任人過于客氣的做法,,則令我頗為失望。審計署的客氣主要表現(xiàn)在,,對一些涉事部門與責任人,,多以“某某”、“個別”,、“××”來指稱,。
顯然,這些人是有名有姓的,,名字不叫“個別”,,也不應叫“個別”,。這話有兩個意思:一是,批評與監(jiān)督的對象必須有名有姓,,讓大眾知情,,否則監(jiān)督的意義就變了。二是,,身兼多職甚至兼十幾個職位的官員,,早已不是什么個別現(xiàn)象。
當然這種一團和氣的氛圍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樣的批評與不批評實在沒啥區(qū)別,,甚至批多了,反倒讓被批評者提高了“免疫力”,。前些年輿論質疑過這毛病,,全國人大常委會甚至還問過責,批其報告過于溫和不敢點名,??磥韺徲嬍疬@個溫柔的老毛病還沒怎么改。每年審計報告披露的情況都很嚴重,,不能說跟溫柔監(jiān)督?jīng)]一點關系,。許多違法亂紀的官員,因為“無名無姓”,,從而逃過了輿論圍觀,,最終都可能弄成了“內(nèi)部處理”。
我們都知道政府官員是禁止在企業(yè)兼職的,,哪怕是在國企兼職,。但有時候你不能不信,上面禁什么,,人家就喜歡干什么,。國家禁止建高爾夫球場,結果建得比下禁令之前還多,。很奇妙的是,,關于官員身兼18家企業(yè)董事長一事,我印象中還有一個官員也兼過18家企業(yè)董事長,,而且18家企業(yè)都是自己開的,。此人名叫周廣玉,山東泰安市岱岳區(qū)原建設局局長,,他的名字之所以不叫“個別”或“××”,,是因為他在兼職之余還犯了受賄罪,被判了刑,。
您瞧,,官員身兼多職不僅不是個別現(xiàn)象,,而且往往還伴隨著貪污受賄行為。這事兒說起來并不奇怪,,沒有巨大利益誘惑,,你讓人家不惜違反禁令去當活雷鋒不成?只是,,那些因不點名而被掩蓋的問題最終會弄出些什么問題,,實在讓人冒汗。
□椿樺(廣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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