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9時許,,小林騎著超標電動車被民警攔下,由于剛來福州不久,,不知道福州在禁電摩,,小林以為民警欺負他是外地人,便哇哇大哭,。最后,,民警見他是外地人,不懂福州的交通法規(guī),,便沒有實施處罰。 (《東南快報》8月6日)
民警放過了哇哇大哭的小林,,如果我說警察此舉有違公正,、有損法律的嚴肅性,估計不僅是當事人小林本人,,就是許多與此事無關的網友也會說我“站著說話不腰疼”,。不僅是影視劇,就是在現(xiàn)實中,,也經常能看到公路上被交警攔下的司機苦苦哀求,,忙不迭地解釋。不敢說此舉有多大效果,,但是,,肯定會有人通過此舉免于處罰的。在這么一種現(xiàn)實語境下,小林的情況就不是止于個例,,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了,。
22歲的大小伙,被民警攔下要求罰款的時候哇哇大哭,,確實夠讓人哭笑不得的,。但是,在哭笑不得背后,,絕對不乏有人為當事人此舉感到敬佩,,甚至有將此例暗藏于心,意欲下次現(xiàn)學現(xiàn)用的,。但是,,請原諒,我寧愿民警遵法律,、按條例,、循規(guī)章,足額足量的罰款,,也不愿他鑒于特殊情況,,靈活掌握尺度,這次免罰,,下次加罰,。在法律的嚴肅、平等面前,,“站著說話不腰疼”實在無足輕重,。
眾所周知,交通管理,、交警執(zhí)法常常有一些“靈活區(qū)間”,,是一個比較“人治”的領域。如果交警因為這位司機求得可憐一些,、說得懇切一些就放他一馬,,那他很有可能在面對你時扣得緊一些,罰得重一些,。既然可以輕重自己掂量著辦,,那他又何懼開一個不在法律規(guī)定中的罰單,罰一筆“莫須有”的錢呢,?在反復無常,、取決于執(zhí)法者個人因素的執(zhí)法和一視同仁、威嚴而完全遵法的選擇中,,明智而遠見的人大概都更愿意要后者,。
法律是有威嚴的,,不容許任何人調戲。同時,,提了幾十年的“法治”還需要從一點一滴,、類似于民警抓違禁電摩之類的小事做起。但是,,長期的法律執(zhí)行者因為沒有樹立對法律的崇敬意識,,從而導致類似于“大哭免罰”之類的執(zhí)法隨意性。這看似一個小問題,,實則是一個大的思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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