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凌晨2點多,,小羅和同事一行十幾人到椰風寨一影院看電影,。由于是4D電影,所以觀看時要佩戴特殊眼鏡,??赐觌娪昂螅驗榕獕牧搜坨R腿,,小羅和同事被影院的工作人員攔下,,不讓離開,爭辯之時,,對方竟拿出棍子,,一路追打小羅。小羅因此受重傷,,左手臂粉碎性骨折,,脾臟因破裂摘除。該影院認為自己不負主要責任,,支付一萬多費用后,,就不再支付,目前小羅面臨著停藥的境地,。(8月2日《海峽導報》)
一般發(fā)生糾紛,,雙方多少都有些責任,但產(chǎn)生這么嚴重的后果,,電影院是難辭其咎的,。可電影院以主要責任在打人者,,自己不知道該承擔多少責任為由,,拒絕承擔進一步的責任,并建議小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院方愿意根據(jù)法院判決賠償,。這個解釋看似合理,其實未見其誠意,,有推脫責任之嫌,。
小羅傷重面臨著停藥的境地,如果沒能繼續(xù)治療的話,,顯然會對其健康,、甚至生命產(chǎn)生更大的威脅。不論怎樣,,起碼從道義上院方應該先行墊付醫(yī)療費用,,這是企業(yè)應盡的社會責任,而且,導致此事的發(fā)生和電影院的管理不無關系,,另外,,要求院方先行賠償也是有法可依的。
首先,,事情因眼鏡腿的損壞引起,。任何物品在使用的過程中,都有個折舊損耗的問題,,經(jīng)手多人后,,總會壞在最后一個人手里,小羅他們未必是這副眼鏡的第一個使用者,,何況院方本身也有保管維護的責任,,而且,物品的損耗本身也應該在經(jīng)營成本里面,。因此要小羅賠償本身就不合理,。這說明電影院是要求工作人員負責物品的保管的,卻沒有考慮到損耗問題,,反而要員工來承擔成本——如損壞可能要員工賠償,,但物品終究會壞,于是員工只好向顧客轉嫁成本,,糾紛就由此產(chǎn)生,。另外,院方也沒能很好的約束員工的行為,。這些說明院方的管理不當,,是導致此事的一個頗為重要的因素。
其次,,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guī)定,。打人者是為了履行職務——因為影院的眼鏡被顧客損壞后要求賠償而打的人,這可認定打人者是在“從事雇傭活動”,。而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即使雇員是故意的或存在重大過失,,雇主也應承擔連帶責任,,可向雇員追償,換言之,,雇主是應該先行賠償?shù)摹?/p>
所以,,不管是從道義、社會責任,、還是法律的角度來講,電影院方面都應該先行支付相應的醫(yī)療費用。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小羅如此傷重,司法機關為何沒有調(diào)解賠償事宜呢,?要知道,,傷病是不會等人的。
- 2010-07-30如此國家賠償不要也罷
- 2010-07-24“賠償保證金”制度真的可以試一試
- 2010-07-22別在34.6萬死亡賠償金里尋找資本的良心
- 2010-07-2160萬工亡賠償金為何難敵社會預期
- 2010-07-01期待懲罰性賠償成為遏制侵權的利器
- 2010-06-04冤獄知錯不糾 拖累國家賠償
- 2010-05-19趙作海該拿多少賠償金,?
- 2010-05-14趙作海應得賠償不該由“上級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