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大學給予中學校長的實名推薦名額中,,鄭州一中是1至3個名額,。公布結果顯示,,鄭州一中此次放棄兩個名額,,僅僅推薦了一名學生,,當被質疑是否存在名額浪費時,,副校長表示由于是第一年參加北大的校長實名推薦,,學校想把工作做得更扎實,,先推薦一名學生,。(《環(huán)球時報》 11月24日)
鄭州一中放棄兩個名額,雖然沒有說明是因為暫未發(fā)現(xiàn)這樣的人才而放棄,但是想把這項工作做得更扎實的想法確實要比那些亟不可待推薦優(yōu)才得學校覺悟要高很多,。但是,,他們的這一做法引起了“浪費名額”的質疑,恰恰揭露了北大實推的問題所在:即社會對北大實推的理解只是北大多給的名額,,并不是校長推薦人才的一個特別權限,。
北大校長實名推薦的名單陸續(xù)發(fā)布后,就引發(fā)了網(wǎng)友們的一片質疑聲,,60%的網(wǎng)友還是比較支持希望北大校長實名推薦能夠為作為發(fā)掘偏才怪才的渠道而存在,。筆者也曾撰文指出,如果僅僅是為了選拔那些全科成績優(yōu)異的人才,,北大實推其實等于是重復建設,,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那些在某方面有天賦的“瘸腿”人才照樣進不了北大,。
也就是說,,按照北大實推當初的目的,那些偏才怪才沒有被發(fā)現(xiàn)而進入不了北大深造那才叫做浪費,,而如果確實沒有發(fā)現(xiàn)這樣人才,,那也就無所謂浪不浪費了。北大實推不是高考式的計劃招生,,而是破格錄用,,是給予校長的一種特權,行使這種特權是要以校長的名譽擔保的,。
我們可以看出,,這些推薦的名額難逃計劃招生的影子,所有的名額都是學校共同商定的,。我不是認為這樣的商定不好,,但是希望既然是校長實名推薦,就必須由校長出面進行推銷,,下面的老師教務部門可以幫助觀察,、發(fā)現(xiàn)人才,但僅僅是下一級的推薦者,。
校長實名推薦的第一責任人是校長,,唯一責任人也是校長,因為此項特權就是給校長一個慧眼識才,、用心薦才的機會,承擔這一責任的唯有以一名校長的名譽,。顯然,,目前校長對于這項特權是小心翼翼的,但這種小心翼翼是為了自保,為了保險起見,,因此大部分的學校推薦的都是尖子生,。
勿讓北大實推陷入計劃招生的思維怪圈,而所謂放棄名額是浪費更是無稽之談,。北大校長實名推薦權利在校長,,他要以校長的名譽為自己推薦的人才擔保,如果確實沒有這樣的人才,,那校長也該愛惜自己的名譽,,無所謂浪費不浪費名額,而是對自己這份特權的重視,,對自己名譽的珍惜,,本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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