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婚托李梅被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從2010年8月起,,李梅通過婚介所認(rèn)識高強等16名男子,,花200元雇人當(dāng)父母,,與之見面,以“父母看病缺錢”為由詐騙共計43480元,。
“我都不想結(jié)婚了,。”提起自己遭遇婚托詐騙的事情,,高強說自己的心涼透了,。
2010年9月初,來烏市打工多年的高強在報紙上看到一條征婚廣告:“某女,,38歲,,有6歲女兒,經(jīng)商,、有房,,想找一個外來打工者,,能吃苦耐勞?!钡诙?,高強來到該婚介所,交了300元報名費后,,見到了李梅,。
幾天后,高強打電話約李梅吃飯,,席間,,李梅說父親有病要去買藥,但是錢沒帶夠,,高強給了她300元,。又過了幾天,李梅約高強吃飯,。席間,,李梅稱母親住院,向高強要了600元買補品,。高強表示想去看看她母親,,但李梅卻拒絕了。
第二天,,李梅給高強打電話說:“我現(xiàn)在陪我媽在醫(yī)院看病呢,,你過來吧?!备邚姷结t(yī)院時,,李梅和她的父母正坐在醫(yī)院大廳的座位上等他。他不知,,李梅的父母是她臨時在醫(yī)院花200元雇來的,。
高強請李梅和她父母一起吃飯,其間,,李梅說:“我媽剛看病時,,醫(yī)生給開了2000多塊錢的藥,我們只帶了1000塊錢,?!币姼邚姕?zhǔn)備從上衣口袋掏錢,李梅又說:“天眼看冷了,,我還想給女兒買件外衣,。”高某當(dāng)即數(shù)了1500元塞到李梅手里,。
此后,,高強和李梅時常約會,,高強以為李梅就是他后半生的伴侶,沒想到今年3月以后,,高強聯(lián)系李梅,,電話卻成了空號。直到有人報了警,,李梅被抓獲,,高強才知道自己上當(dāng)了。
庭審中,,45歲的李梅對自己以談戀愛為名進(jìn)行詐騙的16起事實供認(rèn)不諱,。同時,她還承認(rèn),,為了不被“分手對象”輕易找到,,自己辦了兩張假身份證。
李梅是烏市人,,離異后獨自帶著女兒生活,。因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兩個哥哥殘疾,,李梅和妹妹擔(dān)起了養(yǎng)家的重?fù)?dān),。法庭上,李梅多次懺悔說:“我不是合格的媽媽,,我對不起家人,。”
她說自己是2010年1月在一家保險公司當(dāng)業(yè)務(wù)員時,,認(rèn)識了烏市某婚介所的職員雪兒,,才走上了婚托之路,。
李梅第一個詐騙對象是一名叫李奇的男子,。2010年8月,兩人在一家餐廳見面,,李梅收了李奇350元中介費,,沒有開收據(jù),也沒有將錢上交公司,。后來,,李梅和李奇又見面時,李梅稱要買衣服,,李奇花800元給李梅買了一件大衣,。當(dāng)時,李梅覺得有點內(nèi)疚,,便回贈了李奇一條皮帶,。此后兩人再未見面,。
見當(dāng)婚托這么好賺錢,李梅開始以此為生,,她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和不同的男人約會并設(shè)法騙對方錢。她說,,“起初騙他們,,我還有點愧疚,后來也就無所謂了……”
李梅詐騙時,,一般是先和男方見面,,吃飯時再讓男方買東西,接觸幾次后,,讓男方見自己的“父母”,,并出“見面禮”,等和男方熟悉后,,謊稱在醫(yī)院照顧親人,,讓男方表達(dá)“心意”。
2011年3月,,李梅落網(wǎng),。辦案法官認(rèn)為,由于李梅認(rèn)罪態(tài)度較好,,退賠全部贓款,,考慮到她女兒在上學(xué),還要照顧兩個殘疾哥哥等因素,,法院決定對其從輕判決,。(文中當(dāng)事人均為化名)(記者潘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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