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佛山中院了解到,現年71歲的一國有銀行原順德支行行長區(qū)葉寬,,因私設小金庫貪污3000多萬元,,近日一審被判處死緩,,同時,區(qū)葉寬43歲的兒子歐陽勝因犯共同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法庭上,,區(qū)葉寬一再為自己的兒子辯解,聲稱兒子不知道6張存單的性質和來源,。
私設小金庫:6張存單入賬3000余萬幫兒子還債
今年71歲的區(qū)葉寬是順德本地人,,1988年7月至1996年1月?lián)我粐秀y行順德支行的行長,在1998年5月正式退休,。區(qū)葉寬稱,,在她擔任順德支行行長之前,該行沒有設立小金庫,,在她擔任行長之后,,就設立了小金庫,且由她全面負責,,其他副行長僅知道有小金庫,但沒有直接參與運作,。
區(qū)葉寬稱,,小金庫的資金來源是吸收存款或者拆借資金,一年拆借或吸收存款有幾個億,,利潤有幾千萬,。而小金庫的賬本,每年都會銷毀,。1992年6月,,順德支行作為唯一出資人成立了順德市誠業(yè)財務咨詢公司(下稱誠業(yè)公司)作為小金庫的運營主體。之后,,小金庫資金被逐步轉至誠業(yè)公司運作,,其中部分資金以存單形式入賬。而實際上,,小金庫和誠業(yè)公司均由區(qū)葉寬實際操控,。
1995年年底至1996年年初,區(qū)葉寬將小金庫存單的儲戶名變更為“廣建公司”,、“穗業(yè)公司”,、“京業(yè)公司”、“廣順公司”,、“廣宏公司”,、“廣興公司”并私自保管。區(qū)葉寬在庭審時稱,,這6張存單的款項是順德一國有銀行的款項,,在1996年卸任時沒有移交,,是想需要時自己使用,而這6張存單后來就給了兒子歐陽勝,。這6張存單本金人民幣3131.70萬元,。
6張存單去處:
母任職最后一天違規(guī)轉給兒子
兒子兌現用于還債及投資
在1993年年初,歐陽勝經營順德市外經綜合貿易公司(下簡稱外經公司)期間需要資金,,因沒有其他資產可供抵押,,于是,他就想利用母親區(qū)葉寬的職務便利從該國有銀行下屬的誠業(yè)公司借款,。這樣借款可以簡化審批程序,,且不需要抵押,于是他多次向母親提出了想法,。
兩千多萬元用于還債
剩下的用于投資
區(qū)葉寬同意后,,誠業(yè)公司先后6次向外經公司發(fā)放借款共計人民幣2210萬元。
然而到了1995年1月,,外經公司用自己的資金向誠業(yè)公司還了80萬元后,,剩下2130萬元人民幣無法償還。于是,,歐陽勝計劃借用其占股33%的順德市寶順鋼鐵工貿發(fā)展有限公司(下簡稱寶順公司)的名義向誠業(yè)公司再借2100萬元,,寶順公司收到借款后再轉給外經公司,外經公司利用這筆錢還給誠業(yè)公司,。
在這對母子的合謀下,,1996年1月25日,也就是區(qū)葉寬任職的最后一天,,經她批準,,誠業(yè)公司向寶順公司發(fā)放借款人民幣2100萬元,歐陽勝利用該筆借款償還了誠業(yè)公司的欠款及利息,。寶順公司欠誠業(yè)公司的2100萬元貸款,,歐陽勝卻無法償還,于是他再次向母親求助,。
據法院查明,,1996年5月,因寶順公司借款期限即將屆滿,,區(qū)葉寬與歐陽勝密謀后,,將其私自保管的6張存單交給歐陽勝。
之后,,歐陽勝找到中國電子租賃有限公司海南代表處,、駐深圳辦事處,分別于同年6月13日,、19日,,支取了上述6張存單本金人民幣3131.7萬元和利息人民幣190.8597萬元后,,又再由中國電子租賃有限公司海南代表處、駐深圳辦事處通過轉賬支取的方式將錢轉至寶順公司和外經公司的賬戶上,。
歐陽勝將其中的2220萬元用于歸還寶順公司欠誠業(yè)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其余的1102.559萬元用于其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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