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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后人去樓空 女子起訴婚介所獲賠婚介費
zs-bk.com?2011-11-28 17:06?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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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3歲的李女士退休后,,本想通過婚介所尋覓一位知心伴侶共同生活,。沒想到交了6800元的介紹費后,,9個月內未收到婚介所的任何消息,。于是,李女士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服務合同,、返還相關費用并賠償損失,。日前,,豐臺法院一審判決部分支持了李女士的訴訟請求,。
李女士起訴稱,2009年3月中旬,,她到某婚介中心處咨詢,,婚介中心一位姓楊的女士說可以介紹外籍人,、華人和華僑,。同年4月,,李女士帶上相關材料再次咨詢,,看完李女士的材料后,,婚介中心要求李女士立即支付婚介費,,并且保證成功,。
李女士介紹說,,她交了6800元介紹費后,婚介中心又要求她交納翻譯費,、電話費共計1萬多元,,但介紹老伴的事卻沒有結果,。2010年3月19日下午,,她去找婚介中心,發(fā)現(xiàn)已經人去樓空,。李女士認為,,婚介中心沒有履行合同,并且損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要求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合同,,并判令婚介中心返還服務費6800元,及賠償損失2000元,。
據(jù)了解,該婚介中心未出庭應訴,,也未提交答辯書,。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李女士要求與婚介中心解除合同,,并無不當,,法院予以支持,婚介中心未提供服務,,亦應將服務費退還李女士,。綜上,,法院判決解除李女士與婚介中心簽訂的《服務合同》,婚介中心返還李女士服務費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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