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婦聯(lián)新聞> 婦女與法
> 正文
40萬元炒黃金期貨全賠光 女子討要投資款
zs-bk.com?2011-11-16 09:42? ?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稱替他人炒黃金期貨過程中,,錢全部賠光,,但沒有相關手續(xù)佐證。趙女士一怒之下將張某告上法院,,要求張某返還投資款40萬元,。近日,,北京市密云縣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原告趙女士起訴稱,,原告與被告張某系同事,。2009年9月,被告張某對原告稱炒黃金(期貨)特賺錢,,并以替原告炒黃金為理由分別在2009年9月,、10月、11月從原告手中拿走現(xiàn)金40萬元,。2010年7月,,原告找到被告,被告稱錢已經(jīng)全部虧掉,,但沒有相關手續(xù)佐證,。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返還理財款人民幣40萬元,,并負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張某答辯稱,承認收了原告40萬元人民幣,,40萬元全部用于替原告炒黃金期貨,。在密云,炒黃金期貨一般都向一個叫做李某的男子報單,,將錢匯入他指定的三個帳戶,,分別是葉某、郭某,、李某的帳戶,。原告第一次給的20萬打入了葉某的帳戶,后來原告所給的20萬都是為這20萬補倉,,因為炒黃金期貨輸了要補倉,,但將錢匯入帳戶李某是不會給憑據(jù)的。原告是自愿將40萬元交給被告替她炒黃金期貨的,,現(xiàn)在錢全部虧掉原告無權主張返還,,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相關新聞
- 2011-11-16自主流產(chǎn)失去胎兒 法院酌定精神損失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