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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女工休假被停發(fā)工資 法院當庭判其獲賠1.4萬
zs-bk.com?2011-06-13 08:3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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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懷孕歇假被停發(fā)工資的孫女士將公司起訴。記者昨天獲悉,豐臺法院試用小額速裁程序?qū)徖泶税?,在立案不到一個月的首次庭審,,當庭判決孫女士獲賠1.4萬余元。
孫女士是一家食品公司的業(yè)務員。2009年8月,因懷孕期間被診斷有先兆流產(chǎn),她在家休息,。她稱自己通過同單位的運貨司機將假條帶給了主管領導。此后,,她一直沒上班,,單位也沒有給她發(fā)工資,。去年2月,孫女士進行了剖腹產(chǎn)手術,,但她發(fā)現(xiàn)因單位未給她繳納生育保險,,生育費需她自己負擔。
食品公司稱,,孫女士擅自離崗,,屬單方終止勞動合同,并稱未辦理保險手續(xù)是因?qū)O女士不配合,。
法院受理此案后,,經(jīng)雙方同意,試用小額速裁程序?qū)徖?。第一次開庭,,法院認為雖孫女士請假存在瑕疵,但食品公司在孫女士未到崗后,,未作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處理決定,,也未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xù),仍應支付其基本生活費,、產(chǎn)假工資等,,法院當庭判決食品公司支付孫女士1.4萬余元。(記者 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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