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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份兒童“人身保護令”瀏陽試水
zs-bk.com?2011-05-10 15:45? ?來源:中國婦女報
我來說兩句
4月14日以來,,湖南瀏陽市荷花街道胡坪村女童張娟娟(化名)再也沒挨過父親的打,。
那一天,瀏陽市人民法院向娟娟父親張某發(fā)出了人身安全保護裁定書,。張某在收到人身保護裁定書后,,表示按照裁定執(zhí)行,不再對女兒實施暴力,,也不再限制女兒的自由,。一紙“人身保護令”有效地終止了張某長期對女兒實施的家庭暴力。
這是瀏陽市發(fā)出的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人身保護令”,,也是全國第一份為保護兒童而發(fā)出的“人身保護令”,。
女童在父親拳腳中長大
張娟娟今年14歲。2000年,,她的母親胡某因不堪忍受丈夫打罵而和張某離婚,,法院將3歲的娟娟判給父親張某撫養(yǎng)。從此,,娟娟成了父親的出氣筒,,被父親毆打成了家常便飯。
今年3月底,,被父親打得痛不欲生的娟娟給市法院寫了一封題為《懇求司法部門還我自由》的信,,稱從她記事起,,父親每次醉酒后就打她,,無故掐她的脖子、扇她耳光,,經(jīng)常打得其遍體鱗傷,。娟娟常年生活在恐懼之中。一次她去提水,,走至叔叔家旁邊的梨樹下時,,父親拿著拐杖就打,直至將拐杖打斷才停手,,娟娟的背,、腰、腳都變成了青紫色,。另一次,,父親帶她上街,在街上喝了很多酒,,回家的途中,,在家門前的橋上,,父親竟然將她推到了河里,幸虧奶奶跳進河中,,將她救了上來,。她在信中寫道“我受夠了”,并稱自己想在“馬路上一死了之以逃避折磨”,。已念初中的她學習成績不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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