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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婆后寫保證書仍不悔改 家暴能否成為離婚理由?

東南網(wǎng)-海峽導(dǎo)報5月5日訊(本網(wǎng)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流嵐/文 劉奎寧/圖)“他每次打完我,都會道歉,、寫保證書,,可是一次比一次打得厲害,甚至會當著我媽的面,,把我打得鼻青臉腫,。”曉菲說,,她實在受不了丈夫的家暴了,,她要離婚。家庭暴力,,能否成為離婚理由,?近日,海滄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丈夫家暴 妻子起訴離婚
曉菲和丈夫林孟是通過網(wǎng)絡(luò)相識并相愛的,。認識半年后,他們就登記結(jié)婚了,。
2009年4月24日,,他們生下一個兒子。曉菲懷孕后就不再工作,,在家待產(chǎn),,生育后,一直在家撫育婚生子,,林孟在外工作承擔家庭經(jīng)濟責任,。
曉菲說,丈夫經(jīng)常毆打她,,最近一次,,還是當著她母親在場的時候,。“當時,,他就用拳頭用力地打我的臉和頭部,,臉被打腫了,鼻子和嘴唇都出血,,還用手掐我的脖子,,青一塊紫一塊的?!?/p>
據(jù)了解,,曉菲2010年7月11日報警稱在其住處被毆打,其傷情經(jīng)派出所鑒定,,為輕微傷,。2010年11月4日,曉菲,、林孟又發(fā)生爭吵,,曉菲母親報警,派出所又一次出警處置,。但是,,警方并未發(fā)現(xiàn)林孟的毆打行為。
近日,,曉菲起訴請求法官判決離婚,。她提出,,孩子歸她撫養(yǎng),,丈夫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1000元。另外,,她還要求丈夫為家暴進行賠償,,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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