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承租人無照經營 房東被罰款
來源:東南快報 2013-01-13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記者林啟星 通訊員李太容 付嚴)連江的周某怎么也沒想到,在他看來正常的店面出租,,不但租金被沒收,,還被工商部門罰款。 原來,,從2012年10月起,,周某將一間小店面租給邱某開牙科診所。出租時,,周某已經知道邱某未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連江縣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調查后認為,,周某的行為違反了《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相關規(guī)定,屬于為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為,,對周某的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000元,,罰款1000元。 連江縣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無照經營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市民如果要將相關場所租給他人從事經營活動,一定要查看對方是否辦理了營業(yè)執(zhí)照,。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 ·福建開通12110短信和網上報警服務
- ·春節(jié)期間小型客車免高速路通行費
- ·中紀委監(jiān)察部:實名舉報將優(yōu)先辦理
- ·福建新政:支持省屬公立醫(yī)院改革
- ·明起福建將迎來新年第二股冷空氣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