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今后征用土地要預存補償款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6-28 編輯:黃水來
昨日,,太原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今后各縣(市,、區(qū))報批建設用地材料時,必須一并報送征地補償款預存憑證,,否則一律不予受理,。 “近年來重點工程增加,需要大量建設用地,,為確保被征地及時拿到補償款,,我市將實行征地費用預存制度?!笔袊临Y源局負責人表示,,征地補償款預存制度是指,征(用)地申請單位在將征地報批材料送國土部門審查之前,,要將依法計算的征地補償款,,預先存入征地補償款專戶,待用地獲得批準后,,及時足額兌付給被征地農(nóng)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nóng)民,。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開設預存征地補償款專戶,,申請用地的單位報送征地材料前,,要將征地補償款繳存至專戶。其中,,以劃撥方式供地的,,由申請用地單位全額繳納預存款。以出讓方式供地的,,由土地儲備中心繳納征地預存款并計入成本,,或者由用地意向單位預存,待土地出讓后予以退還,。 預存耕地開墾費用的標準,,按照我市開墾耕地的平均成本計算。預存被征地農(nóng)民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用的標準,,按照各縣(市,、區(qū))征地統(tǒng)一年產(chǎn)值的5倍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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