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吃狗的權力”遇上“愛狗的權力”引發(fā)的爭論——4月15日中午,,京哈高速張家灣收費站附近,一輛載有520只待宰狗的貨車被300多名動物保護志愿者攔截,,雙方在僵持了15個小時后,,以一個“折中”的辦法取得了階段性“多贏”的結局:由兩個機構出資11.5萬買下整車狗。
這場“愛心大營救”引發(fā)了幾乎是對立的兩派的大爭論,,400萬網友圍繞著“該不該救狗”這一話題展開激烈的討論,,焦點集中于:“救狗”者愛心爆發(fā)是否過于盲目、“截車救狗”行為是否合法,?!?A class="" title="" target=_blank>?進入討論】

該不該“截車救狗”,?
|
贊成者主觀上覺得“救狗”是一種愛心的呈現,;反對者則認為志愿者不顧交通法規(guī)將貨車攔截在高速公路上的行為是不合法的,,還對司機出示的檢疫證做“有罪推定”,是一種粗暴的行為,。 顯然“反對者”在這場博弈中處于上風,,但筆者以為反對者的有些“說辭”過于苛責,比如有人提出志愿者不應自己在高速路上攔截貨車,,而應該報警由警察處理,。試問,當初攔車者能確保自己一定會“碰上”這輛載狗車,,不行的話報警時該怎么對警察說,?難道攔車者不知道高速上截車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明知危險還去做,,要么事出突然要么情形緊迫,。
|

“截車救狗”是個“最不壞”的結局
這件事暫時取得了階段性“多贏”的結局。首先,,小狗得到解救,,志愿者的愛心行動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其次,,狗販的合法利益沒有以“愛”的名義受到侵害,;再次,警方尊重法律賦予狗販和車主的合法權利,,沒有迫于現場志愿者的聲勢而變通行事,維護了法律的權威和尊嚴,。而且,,現在社會各界名流紛紛施以援手,將力促為保護動物立法,。從這個角度來看,,“截車救狗”是個“最不壞”的結局。

立法或能避免“贖買”尷尬
11.5萬元買下520只狗,,這是怎樣一種勝利呢,?不是政策、不是權利,,更不是法律,,甚至在營救中一度因為阻礙交通還遭到了警察的驅逐。從表面來看是保護者的勝利,,但卻是一種“心酸”的勝利,。狗狗需要保護,但不是這種贖買式的保護,,因為這有可能助長偷狗販狗者,,所以唯有依靠法律才能讓這種關愛“升級”,。

“救人”與“救狗”的區(qū)別
|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截車救狗”可以看作是一種情緒的表達機會,,偶爾表達一種人的善良本性,,點綴下日趨冷漠的社會光景,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因為被愛的對象是狗,,對它們獻愛心基本沒有太大的風險。沒聽說過因為收養(yǎng)以致流浪狗死了,,會有一只老狗找上門來,。但如果對象換成了人,那么風險就變大了,。以南京“彭宇案”為代表,,“對人表達愛心”讓人望而生畏,以致“人幫人”的善舉越來越少了,。
|

“狗與人哪個更重要”是個偽命題
網上存在一種論調,,稱“動物保護人士如果有愛心為什么不去資助貧困地區(qū)的孩子”,其實這倡導的是一種“人類優(yōu)于動物”的說辭,,筆者以為凡是生命,,都有其不可褻瀆的生存尊嚴及權力。當然在遇到人與動物生存權的選擇問題時,,要以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為最根本的原則,。
顯然,“截車救狗”的行為并沒有“侵犯”人類的生存權,,它只是犧牲了人類食用的權力來保護動物的生存權,。這一行為是可取的。 救狗是在做善事,,救人也是在做善事,,沒有必要對立起來,除非是在救狗或者其他動物時威脅到人的生存權,。
然而最讓人歪嘴的是救狗的時候有些人非要問,,為什么不去救助乞討兒童;等你救助乞討兒童的時候,,他又歪嘴質疑你為什么不去救那些絕癥兒童,。因此,在京哈高速路”截車救狗“這件事上,,“狗與人哪個更重要”完全是個偽命題,。

“攔車救狗”反襯消費感恩時代尚未到來
“愛狗的價值”與“吃狗肉的自由”是可以互相理解和包容的。人類有生存的權利和尊嚴,,同樣,,豬狗等動物也不例外,。盡管人類可以為了“吃肉”而剝奪“食品性動物”的生命,但是卻不能無視它們的生命權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截車救狗”正好反襯了當下國內動物福利意識的缺位。在很多發(fā)達國家,,人道屠宰不僅已經技術規(guī)范化,,而且動物福利保障也日漸成為行業(yè)共識而走向法制化。比如2004年英國新的《豬福利法規(guī)》增加了給豬“玩具”的條文,,以避免豬覺得生活枯燥,,不遵守者將被罰2500英鎊。

“救狗”體現社會道德觀念的多元化
|
“救狗”事件在網上引發(fā)了“不吃伴侶動物”的活動,,即如果我的伴侶動物是烏龜而不是狗,,那么不吃烏龜而吃狗肉同樣是我的響應,盡管只是一種觀念上的宣揚,,卻體現了一種“寬容”的進步心態(tài),。它和救狗事件引發(fā)的爭議一樣,都說明:這個社會的道德觀念是多元的,。從某種意義來說,,爭議和對峙推動著事物往更理性的方向發(fā)展,而此時你可以去同化對方的想法,,但不能試圖打倒對方,。
|

“道德一致性”會阻礙更多人關心動物
網友常常以“只關心貓狗等寵物卻忽視牛羊雞鴨等”來駁斥動物保護者,認為他們沒有做到“一視同仁”,。當然,,動物保護者在邏輯上要以素食為“最高綱領”,但動物保護人士不一定要完全素食才合格,。因為“傷害”是一種可以量化的概念:你對動物的傷害可以增加也可以減少。全素當然最好,;無法全素就盡量少吃肉,,重要的是你在減少對動物的傷害。如果非要以“全素”這樣的絕對道德一致性來要求人們,,那么只會減少更多人關心動物的機會,。

選擇性關愛與“動物倫理學”原則
動保主義者常會面臨這樣的追問:既然你們認為食用貓、狗是非道德行為,,那同為動物的豬,、牛等為何不在其列?如何看待人們對動物的這種選擇性關愛呢,?這就要弄清楚“動物倫理學”的幾項基本原則:當遇到人與動物生存權的選擇問題時,,應以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為根本原則(這在前面已經討論過),;人類在對待不同物種時確實有親疏之分,在選擇時人類通常會選擇那些智商高,、與人類親近的物種,;整體利益高于局部利益,這個可以用來解釋人類為何要保護珍稀野生動物,。而這些都牽涉到一個根本問題——權利的形成過程,,這是有分先后的,或許今天我們認為非??尚Φ臋嗬袨?,哪天就成了我們的常識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