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變道致刮擦反扣證豈止越權?
2015-11-23 15:45:4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從的士司機和現場目擊者描述的事實細節(jié)來看,,當時陳師傅車子停在金洲南路和百花洲路交叉口,一輛警車停在后面不斷鳴喇叭,、閃燈,,但民警并沒有用對講機喊話。而路口紅燈只有十來秒,,倘若闖紅燈不但扣分還要罰款,,陳師傅便探出頭來向警車示意紅綠燈讀秒數,待,。綠燈亮后他將車子往前開,,警車跟上后發(fā)生刮擦。顯然,,警車有變道嫌疑,,的哥則并未過錯。 正如當事的哥和圍觀市民所指出,,福州早已實行交巡分離,,即使陳師傅存在過失,也應該由交警介入調查處理,,駕駛證上更寫得明明白白,,“除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一律無權扣留此證”,。然而,,交警接到陳師傅報警來到現場后并未扣證,警車上的民警卻扣走了的哥駕駛證和行駛證,,明擺著是一種借助自身強勢地位而漠視法律和的哥合法權益的違規(guī),、越權行為。 更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細節(jié)是,,金山派出所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當時民警在執(zhí)行公務,,開車時沒留神才發(fā)生了刮擦,。由此可見發(fā)生刮擦錯在警方,,加之前述相關情節(jié),涉事民警儼然有故意刁難,、倒打一耙的嫌疑,,是執(zhí)法作風粗暴的表現。市民固然有義務主動為執(zhí)行公務警車讓道,,但依法,、規(guī)范、文明執(zhí)法也是執(zhí)法部門理應堅守的底線,。盡管警方已經退還扣押證件,,但無疑既欠當事人一個道歉,更須要一次深刻的自我檢討,。 短評:執(zhí)法者違法是法治的硬傷 當事出租司機及市民對民警扣證的質疑,,本身體現了人們對自身權益的合理關注,是法治思維在現實生活中的生動體現,。在此,,倒是有必要提醒個別心態(tài)不好、對“權力”缺乏正確認知,,總是試圖假公權之威居高臨下甚至“仗勢欺人”者,,該要改一改了。法治背景之下,,執(zhí)法者素質不高,、任性而為,恰是阻礙法治進程的一道硬傷,。(陳科峰) 莫讓“緊急任務”成為“霸權”護身符 到底執(zhí)行的是什么“緊急任務”,,對疑似“違章變道”是什么樣的鑒定結果?到底誰應該負“剮蹭”的責任,?希望相關部門不要為了可憐的交通豁免權而繼續(xù)沉默,,再不扒扒“緊急任務”的皮,等到因為“緊急任務”出了更離譜的事情來,,到那時再整治,,豈不是有些晚了!(張洪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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