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錢江晚報》)
浙江諸暨的酈先生家住6樓,,父母住5樓,。早前,,母親腿上動過手術,,上下樓不方便,。酈先生心疼父母,便花幾十萬元裝了一部直達5樓的觀光電梯,。電梯造好了,可與原先說的有區(qū)別,,離大樓的距離近了不少,,十幾年的老鄰居不樂意了。當地規(guī)劃部門稱,,先讓酈先生與鄰居協商,協商不成,,就拆掉,。“任性”的酈先生花了幾百萬元,,加價將整個單元的房子都買下了,。(12月22日《錢江晚報》)
陳廣江:“斗氣式盡孝”是對孝道文化的曲解
公眾向來反感有錢人的“任性”,但是如果這種“任性”和盡孝聯系起來,,很多人就不反感甚至點起贊了,。如今,“買樓盡孝”事件被鬧得滿城風雨,,點贊和吐槽的皆有,就連賣房的鄰居也被牽扯進來成為爭議的對象,,原本可以皆大歡喜的結局變成了彼此皆輸,,令人遺憾。
心疼母親爬五樓,,兒子裝直達電梯,,其孝心令人感動、欽佩,,有錢人多的是,,但愿意為父母一擲千金的不多。假如事前男子與鄰居做好了溝通,,這份孝心還能讓他人受益,。但結果,不僅溝通沒做好,,電梯設計也變了,鄰居們有了意見,。即使如此,,倘若該男子拿出足夠的耐心和誠意與鄰居溝通,事情也不會鬧僵,。
買下整個單元的做法是斗氣使性的結果,,當然前提是要有錢,600萬對普通家庭來說無疑是天文數字,。一旦“盡孝之心”與“拿錢斗氣”聯系起來,,這份孝心就打了折扣。與鄰居鬧僵,,賭氣買下整個單元,,不知道男子的父母該做何感想。從很大程度上講,,“買樓盡孝”不僅顯示了有錢人的“任性”,,還把賣房的鄰居置于不義之地,更放大了普通民眾的無奈感,。
不管做什么事,,達到目的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有優(yōu)有劣,,方法有時比目的更重要,。“買樓盡孝”無疑是一種“最壞選擇”,,跟鄰居鬧僵,,上演“斗氣式盡孝”,我們看到的更多是有錢的“太任性”,,而不是傳統文化中的孝道,,不值得點贊。
盡孝不是一個狹隘的概念,,注重的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傳統文化中,盡孝與行善就像硬幣的正反面,,往往須臾不分,。而在“買樓盡孝”事件中,所謂的“孝心”明顯與善無關,顯得既狹隘又自私,,這不是踐行傳統孝道文化,,而是對孝道的扭曲。事實上,,盡孝與金錢沒有太大關系,,錢多錢少都可以盡孝,也都可能不孝,,如果拿金錢來衡量孝心,,無疑是對孝道的更大曲解。
沒有對幾十年老鄰居的換位思考,,而憑借自身的經濟實力一擲千金,,這種盡孝方式不僅是“最壞選擇”,也是一種無知的體現,。所以,,我們應先思考一下何為孝、如何盡孝,,再作評論,。
張渤寧:裝電梯買單元的“任性”無關有錢,,關乎“無法”
現在網上網下都流行“有錢就是任性”,。只為父母輕松上五樓,酈先生當下花幾十萬安裝觀光電梯,;只為同單元鄰居不樂意,,酈先生索性幾百萬買下整個單元!酈先生可謂“真有錢”,,可謂“真任性”,!然而,他的“任性”卻無關他的“有錢”,!
曾經有則段子一度讓很多人心底一動,,不覺共鳴開懷:等咱有了錢,就去喝豆?jié){吃油條,。想蘸白糖蘸白糖,,想蘸紅糖蘸紅糖。豆?jié){一次買兩碗,,喝一碗,,倒一碗!這種“快樂的任性”,,直通人性深處的某種幽暗,,訴說著“無錢”的壓抑和對“有錢”的渴望。這種“任性”,和“有錢”有關,。
酈先生的“任性”和這種“吃一碗倒一碗”的“任性”有著本質的不同,。花幾十萬元裝電梯也好,,花幾百萬買單元也罷,,不是買來“倒掉、浪費,、尋開心或顯擺”,,而是有著實用而合理的目的:裝電梯,為方便年邁有疾的父母上下樓,;買單元,,為解決鄰里糾紛、息事寧人,。而幾十萬也好,,幾百萬也罷,只是解決問題花費的成本不同而已,,這和有人穿幾十元的西服覺得好,,有人卻愿意買幾千上萬元一套的西服是一回事。只不過,,目的似乎很小,,代價卻如此之大,解決問題的路徑和方式也未免太狹窄,,因此在常人按常理看來,,這種辦事作風太偏離正常邏輯和效益理性,酈先生的行為就顯得“有錢所以任性”,。
事實上,,若從酈先生的角度,他的“任性”自有他的道理:“我母親快90歲了,,腿上剛剛動過手術,,又在這里住慣了,不愿意搬走”,。在很有孝心的酈先生,,花幾十萬元裝電梯是“值得”的;而達成鄰居的滿意與拆除已建電梯的兩難之間,,為了兼顧,,花幾百萬買單元于他也“值得”。平常人們以金錢效益的“理性規(guī)則”計算事情的成敗得失,,酈先生不以金錢得失為衡量標準,,而是以情感作為度量原則,,雖然個人成本畸高,卻最終還是解決了問題,,也沒有損人利己,、危害社會,不應受到譴責,。
然而酈先生的做法終究難逃“任性”之誤,。酈先生想裝電梯,其實涉及一個“相鄰關系”的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風、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酈先生安裝電梯固然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但是實際操作中,,他擅自更改了審批內容,,違背了同單元住戶的合理意愿,因而侵犯了他們的相關權益,。酈先生的“任性”固然是以“有一定積蓄”的“有錢”為基礎,,本質的原因卻不是從“有錢”直接推出,而是解決問題時不懂得按法律規(guī)定辦事,。這樣一來,,自然導致了“起糾紛、多花錢,、空置房”等一系列被大眾認為“非理性”的后果,。
酈先生的“任性”,,說到底不是“有錢所以任性”,而是法律意識淡薄,、法律知識欠缺以致“‘無法’所以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