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jīng)67歲的陳青走出駐馬店市正陽縣拘留所,拽著手中的《解除拘留證明書》,,卻想不明白:市公安局對全市市民開放的信訪接待日上,,我在接待大廳喊了三聲“想見局長”就被拘留了?2014年7月8日至16日,,陳青因“擾亂單位秩序”,,被駐馬店市公安局東高分局決定拘留8天。(7月29日《法制晚報》) 按理說,,群眾“想見局長”,,至少說明局長的民望還算不錯,群眾是信任的,,局長應該高興才是,。然而,在河南省駐馬店市,,“想見局長”如此正常的一個民意訴求,,卻成了一道“拘捕令”,而理由更是讓人啼笑皆非“擾亂單位秩序”,。讓人不得不問,,一句“想見局長”就能干擾正常的辦公秩序,那么公安機關(guān)的抗干擾能力是不是太弱了呢,? 其實,,當天陳青老人“想見局長”的舉動,并不算出格,。其一,“想見局長”是正常的訴求,,更何況,,當天是駐馬店市公安局對全市市民開放的信訪接待日,群眾想見局長理由充分,。其二,,陳青領(lǐng)到了5號簽,卻被告知“楊局長當時正在大廳里面的會議室內(nèi)接訪,,當天她見到楊局長的可能性不大,。”顯然,,局長這次接訪不過是“擺樣子”罷了,。局長爽約在先,難道群眾就不能說幾句“想見局長”么,? 拘留的粗暴方式暫時性逃避問題,,根本無法緩和雙方矛盾,。也許,陳青被釋放后,,不再想見局長了,,想見比局長更大的領(lǐng)導。如此一來,,雙方的關(guān)系豈不更雪上加霜,?其實,公道才是熄訪的工具,,“莫須有”的逮捕令,,只能是激化矛盾的“催化劑”。 因此,,有關(guān)部門與其回避問題,,不如實打?qū)嵉亟鉀Q問題。只要坐到相應的崗位上,,就逃避不了問題,。而靠一些“非常規(guī)”的辦法,暫時性回避問題看似“聰明”,,卻不過是作繭自縛,,最終讓矛盾越來越激化?!跋胍娋珠L”這道莫須有的拘捕令,,是幫為政者改掉“不理前賬”習慣的“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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