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垃圾短信,,不僅僅需要一次次行動,更需要筑起法律的藩籬,,理清市場的秩序,,疏堵結合。 發(fā)票,、足浴、請家教,賣房,、理財、中彩票……手機里,,五花八門的垃圾短信來勢洶洶,。 近期,北京地區(qū)網站聯(lián)合辟謠平臺發(fā)布的《2013年度垃圾短信報告》就顯示,,去年我國手機用戶收到的垃圾短信超過3000億條,,相當于每位用戶每兩天就會遭遇一次“垃圾轟炸”,而“受災”最嚴重的北京手機用戶,,平均每人每天要接收2.22條垃圾短信,。 手機本是私人領地,垃圾短信卻不分時段,、不請自來,。輕者推銷,重者設套,,讓人不堪其擾,、防不勝防,并嚴重危及個人信息安全,。然而,,垃圾短信治理已有多年,為何痼疾依舊,? 表面上看,,垃圾短信之禍都是“利”字惹的禍。垃圾短信制作成本低,,直達效果好,,為發(fā)布者節(jié)省了大量推廣成本,成為不少服務提供商的新利潤增長點,。而逾3000億條的垃圾短信,,相當于2013年我國移動短信業(yè)務量的近1/4,,也為通信運營商送上了一份大蛋糕。依附于這三大利益主體,,個人信息搜集倒賣者,、偽基站設備研發(fā)者、運營者也應運而生,。相較于垃圾短信這條分工明晰的“黑金”產業(yè)鏈,,消費者維權難度大、成本高,,常常不了了之,,最終助長了垃圾短信的氣焰。 其實,,垃圾短信之禍不源于有利可圖,,而在于唯利是圖。垃圾短信脫胎于短信廣告,,而短信廣告本是通信市場一種常規(guī)的商業(yè)模式,,國外亦有之。通過短信廣告,,獲得商家服務信息,、產品折扣代碼,甚至通過成為廣告接收人換取話費折扣,,很多手機用戶對這些增值服務并不排斥,。只是目前,我國通信服務市場法律不健全,、監(jiān)管不到位,,導致消費者知情權被抹殺,信息安全無保障,,而短信廣告良莠不分,、陷阱重重,才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 從這個角度看,,根治垃圾短信,不僅僅需要一次次行動,,更需要筑起法律的藩籬,,理清市場的秩序,疏堵結合,。出臺垃圾短信治理的具體執(zhí)法依據,,提高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的可操作性與威懾力已刻不容緩。使執(zhí)法部門在市場監(jiān)管中“到位”,使電信運營商,、服務提供商,、廣告主“歸位”、不“錯位”,,更使那些覬覦違法利益者不敢“越位”,。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在強力推行垃圾短信治理與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的同時,,有關部門的眼光不妨再放長遠些。如今微信等移動互聯(lián)網產品正蓬勃發(fā)展,,如何在市場急速成長時,,疏堵結合,規(guī)范市場秩序,,阻截垃圾信息之禍,也是擺在我們眼前的一道新課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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