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判決”讓法律情何以堪?
www.fjnet.cn?2012-06-15 10:30? 林 蕭?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河南長垣縣法院同1天將同1個房子判給2人,。據(jù)悉,1人因債務(wù)糾紛要讓被告李國峰還錢,,1人買了房子要讓李國峰交房。2008年8月21日,,長垣法院要求李國峰把房子鑰匙交給了買房者逯會民。同一天,,法院又支持債主王志文的還款訴求,后又將房子拍賣償還債務(wù),。(6月14日《中國青年報》) 同1天將同1個房子判給2人,如果不是媒體的證實,,在電影或小說里才有的情節(jié),卻堂而皇之地發(fā)生在縣法院的公堂之上,,實在讓人唏噓不已,。更讓人詫異的是,面對如此“拍腦袋”的“烏龍判決”,,即使主審法官失職,,其他陪審法官,、公訴人和法院領(lǐng)導(dǎo)一干人等難道也集體成為擺設(shè)? 事實上,,類似的“烏龍判決”并非個例,比如河南三門峽市陜縣法院判決一起造成3死2傷的交通肇事案件,,對肇事司機僅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當事法官稱自己“眼睛花判錯”,;河南平頂山中級人民法院為了阻止被告方上訪,竟然發(fā)布所謂的“死刑保證書”;安徽廣德縣法院作出數(shù)百份“鴛鴦判決書”,,為當?shù)亟鹑诓块T核銷“不良”貸款提供依據(jù)?!盀觚埮袥Q”看似判決出現(xiàn)錯漏,實際上背后往往涉及貪污受賄,、徇私枉法、公權(quán)濫用等違法亂紀行為,,從以往的烏龍案件來看,卻很少有法官為此丟官坐牢,,最多不過是降級,、記過處分,,或另調(diào)任用,,正因為違法違規(guī)成本的低下,,才導(dǎo)致“烏龍判決”的層出不窮。 讀過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的人都知道,,其中第四回有個“葫蘆僧亂判葫蘆案”,原本是人命官司,,卻被賈雨村“巧妙地”進行了化解。故事痛斥的是封建官僚的趨炎附勢,、徇私枉法,對比當前頻頻上演的“烏龍判決”,,其實不過是“葫蘆案”的現(xiàn)代翻版,。無論現(xiàn)代法官是有意還是無意判錯案,都是將法律視同兒戲的“葫蘆僧”,,正因為他們心中缺少對法律的敬畏,對法律判決失去應(yīng)有的公正和嚴謹,,“烏龍判決”才得以你方唱罷我登場,。 事實上,對于法官誤判錯判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完全可以動用《刑法》予以懲處,。《刑法》第399條規(guī)定: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有的“烏龍判決”都有一個類似的特征,,那就是案件判決不僅十分離譜,也是對法理的公然違背,,絲毫經(jīng)不起公眾的檢驗,。 因此,,對于“烏龍判決”必須依法嚴懲,只有讓相關(guān)人員付出沉痛的代價,,讓受害人得到應(yīng)有的補償,才能彰顯法律的威嚴,,從根本上杜絕更多的假,、錯,、冤案上演,,有力地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17]“法院判決車輛過戶需指標”是否合理
- [ 12-21]從無罪判決書失蹤兩年反思錯案追究
- [ 12-21]無罪判決書“隱而不宣”誰來負責
- [ 12-16]“天價過路費”判決更像是雙簧戲
- [ 09-13]“鴛鴦判決書”背后有什么文章
- [ 09-13]“雙簧判決書”輸了法院公信力
- [ 09-08]被害人權(quán)利缺失比“雙黃蛋”判決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