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長沙縣一位教師向媒體反映,從去年開始每個月工資卡里都會莫名少幾十元,,一打聽才知道,都由學(xué)校統(tǒng)一參加捐款了,。這項捐款叫“一日一元捐”,。這種強制捐款不只在長沙,在很多城市也都存在,。(9月1日《北京晨報》)
今年5月1日,,湖南省推行了中國首部募捐條例《湖南省募捐條例》。條例明確指出,,募捐應(yīng)當(dāng)堅持自愿,、無償原則,禁止攤派或者變相攤派,。不知作為管理部門的長沙縣民政局是否曾收到這份文件,,或者看到了只當(dāng)沒看到呢?條例實施的時候湖南省曾說要為全國慈善事業(yè)法制化發(fā)展開辟一塊“試驗田”,。引來了社會的廣泛贊揚與期待,。但是在我們這種贊揚和期待還來不及沸騰的時候,“強捐事件”就像兜頭而下的一盆涼水,,冰心刺骨,。
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民政局做為利民單位,,為貧困人家做點事,,捐點款本無可厚非。但是像這樣,,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扣除,,在本人知情后表達不滿時,又扣上政治覺悟低的高帽子,這恐怕就讓人無法接受了,。長沙縣慈善會長彭三明更是表示,,應(yīng)該不在乎這三四百塊錢吧。事實是不論是一塊錢或是三四百塊錢都屬于個人私有財產(chǎn),,在本人不知情,、不自愿的情況下被他人挪用,說得嚴重點,,相當(dāng)于違法,。
扶貧幫困本是人的善心所向,如果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相信大多數(shù)的人都能做到獻愛心,、急人之所急。我相信世界上善良的人還是占絕大多數(shù)的,。正如《湖南省募捐條例》所說,,募捐組織開展募捐時,應(yīng)當(dāng)事先在募捐地區(qū)的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本單位信息發(fā)布平臺公布募捐方案,,包括明確募捐的目的、時間,、地域,、募捐和接受捐贈的方式、受贈人或者資助的公益項目名稱及使用計劃等,。在明確的捐款信息下,,像汶川大地震、大肚女孩一樣,,自愿捐款的人并不在少數(shù),。民政局用不著搞的偷偷摸摸的,在事實面前,,相信你的群眾,,都是優(yōu)秀的,善良的,,政治覺悟高尚的,。
慈善的“暗箱操作”是留給人們長久以來的疑問,郭美美事件更是傷了廣大人民的心,。敞開門來募捐,,關(guān)起門來花錢,人們看不到捐款的去向,,也不信任慈善家的表白,。想讓民眾相信你,,只有公開,改“暗箱”為“玻璃箱”,,變“糊涂賬”為“明細單”,。加強募捐款物的管理與使用,使公眾及時知曉慈善款物的去向才是重中之重,。希望不要再次出現(xiàn)騎自行車的給開寶馬捐款,,住不上房的給住別墅的捐款這樣的事件。讓老百姓從捐款到不敢捐款,,不是政治覺悟問題,,而是慈善活動何時才能覺悟的問題。
湖南省長沙縣已進行多年的“一日一捐”活動,,為什么不公開募捐,?請民政局給我們一個說法。錢到底去了哪,?也請“不在乎三四百塊錢”的慈善會長彭三明給我們一個說法,。全國有這樣活動的城市并不在少數(shù),也請其他的城市吸取教訓(xùn),,給我們老百姓一個公開的自愿的捐款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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