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公安分局從優(yōu)待警,,千方百計為民警子女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成長條件。從2011年起,,該局民警子女考取北大,、清華重獎;考取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和華東政法大學,分別獎勵10000元,;考取一本獎勵5000元,;二本獎勵3000元;考取三本,、大專獎勵2000元,。8月26日,共有32名民警子女獲得南明分局頒發(fā)的獎學金,,共發(fā)放93000元,。(8月27日《貴州都市報》)
警察面對的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特別是一線警察不能像其他行業(yè)那樣享受8小時工作制,,其職業(yè)危險性比較大,,工作也比較辛苦,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忽視家庭,、冷落孩子,。從保護警察工作積極性與身體健康權利的角度出發(fā),我贊成從優(yōu)待警的治警思路,。但是,,從優(yōu)待警不能突破法律邊界與權力邊界,不能成為亂設獎項的理由,。
就拿警察工作辛苦來說,,這是由警察的職業(yè)性質(zhì)決定的,,保護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是警察職責范圍內(nèi)的事情。警察加班加點工作,,到底該如何補償呢,?就我的理解,就是嚴格按勞動法辦事,,比如保障民警的休假的權利,,依法支付加班報酬,等等,。警察拿了應得的工資報酬與福利待遇以后,,就應該做好分內(nèi)的工作,根本沒有理由再額外拿什么“子女上大學獎”,。如果警察工作辛苦,,獎勵警察子女有理的話,那些背井離鄉(xiāng),、居無定所的農(nóng)民工,,他們不辛苦嗎?要說職業(yè)風險,,誰有礦工,、窯工危險性大?這些處于弱勢地位的邊緣人群的子女考上大學,,又該由誰來發(fā)獎金,?
公安機關對考上大學的子女進行重獎,,固然顯示出關愛警察,、重視教育的姿態(tài),但也傳遞出一個亂設獎項的錯誤信號,。按該獎勵邏輯推算下去,,那是否意味著,不管什么行業(yè),,只要有錢,,不管這些錢的來源與用途,都可以亂設獎項,、亂發(fā)獎金呢,?你可以為子女上大學設獎,我為何不能巧立名目,,想出更具有“創(chuàng)意”的獎勵點子呢,?如果真是這樣,勢必會造成獎勵項目泛濫,,納稅人的錢變成少數(shù)人的“合法”收入,。
再說公安機關獎金的來源問題,。公安機關不是市場主體,其經(jīng)費來源無外乎財政撥款,、外單位“贊助”,、罰沒收入。按規(guī)定,,財政撥款的錢應該有明確的預算項目,,專款專用,;罰沒收入應該嚴格執(zhí)行收支兩條線的規(guī)定,;找外單位拉贊助也是不合法的。公安部門給警察子女上大學設獎,,其實質(zhì)是在變相提高警察福利,,制造特權腐敗。
即便拋開獎勵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不談,,這種獎勵措施本身也存在邏輯悖論,。工作辛苦的是警察,而獎勵對象是警察子女,。難道那些子女沒有考上大學的警察,,他們工作就干得比其他人差嗎?如此獎勵對他們何嘗不是一種不公平呢,?換言之,,如果沒有孩子參加高考,警察是否可以怠慢工作呢,?
無論從合法性,、合理性,還是邏輯性來講,,公安機關慷國家之概,,設立警察子女上大學獎,都是站不住腳的,。這種無厘頭的亂獎為應該馬上叫停,,而且上級有關部門應該介入調(diào)查。避免亂設獎項之風蔓延,。
- 2011-08-11莫讓“找警察很難”成現(xiàn)實寓言
- 2011-08-05破黑獄的警察可別再收到錦旗
- 2011-07-25警察配槍是一種職責
- 2011-07-25服刑警察執(zhí)法是法治之恥
- 2011-07-21城管向警察借兵有多荒唐,?
- 2011-06-28警察也要以“口碑”論英雄
- 2011-06-17香港市民為何向殉職警察跪地叩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