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段子,,說非洲某國政變,,其國家領導人倉皇出逃,傳言將逃往中國,,所為何來,,不是避難,而是借兵,,不是借軍隊,,而是借一種叫做“城管”的秘密武器:“借我三千城管,足以剿滅亂黨,,蕩平地球,!”由此可見中國城管的殺傷力之強。
拿城管開涮的段子,,轉入現(xiàn)實,,則是另一副面目。如今每一個城市都是一座煙塵斗亂的拆遷工地,,舉國皆“刁民”,,導致城管工作量加劇,人手不敷,,需向他處借兵,。他們一向喜歡雇傭黑社會和建筑民工,甚至在北京豐臺區(qū),,竟找上了在北影廠門口等待演戲的群眾演員,,然而這些人終非正規(guī)軍,不夠專業(yè),,出了事,,一個“臨時工”的幌子已經(jīng)遮不住天下悠悠之口。故城管借兵,,需要調(diào)整方向,。
近日,廣州市政府法制辦發(fā)布了《廣州市違法建設查處條例(修訂草案)》,,向公眾征詢意見,。其第九條第五款規(guī)定:公安機關應當協(xié)助城管進入違法建設現(xiàn)場或者強制拆除違法建設,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假如公安以及城鄉(xiāng)規(guī)劃,、國土房管等部門或單位不協(xié)助城管工作或者協(xié)助工作不力,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將受到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說白了,,就是向警察借兵,。舉國滔滔,從工作性質上講,,警察乃是距離城管最近的一支隊伍,,來之能戰(zhàn)。不借警察,,莫非要借法官,、婦聯(lián)干部不成?
當然,,警察不傻,,誰不知道強拆工作是一灘渾水,何況只是幫忙,,干成了不是功勞,,干不成反是罪過。你有拐子馬,,我有鉤鐮槍,。于是警方舉出應對之策,今年3月,,公安部下發(fā)了《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其中明確規(guī)定,嚴禁警察參與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對隨意動用警力參與強制拆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拿公安部的文件,,對付廣州市政府法制辦的條例,,至少有六成勝算。
廣州市政府法制辦起草條例之際,,難道沒有注意到公安部的規(guī)定,?若然,如此重大疏漏,,實屬失職,;若否,明知故犯,,意欲何為?或可推測,,一方面,,公安部天高皇帝遠,它的文件,,效力往往只限于紙面,;另一方面,,強拆工作之緊迫,之艱巨,,致使決策者已經(jīng)顧不了那么多,,一切以強拆為中心,一切力量為強拆服務,,一切法規(guī)政令都得為強拆讓路,。對大多數(shù)中國城市而言,強拆壓倒了一切,,乃至強拆就是一切,。
這背后,則深刻呈現(xiàn)了城管制度的困境,。城管之組建,,來源于諸行政機關的權力讓渡,每家分一杯羹出來,,匯成了城管這鍋湯,。但這實在不是什么好湯,因諸機關所讓渡出來的工作大都十分棘手,。突飛猛進的城市化進程,,更是加劇了城管工作的難度與復雜性。質言之,,今日之城市管理工作,,已經(jīng)構成了城管本身所不能承受的重負。故它只能雇臨時工,,或四處借兵,。這非但不能助其擺脫困境,反而將其進一步推入無底的泥沼:一面,,因自身力量欠缺,,雇工或借兵,致其管理更加混亂,;另一面,,因管理不夠規(guī)范,違法之舉多行,,致其淪為眾矢之的,。
城管向警察借兵,自是荒唐的行為,。然而這荒唐的深處,,卻有其真實而殘酷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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