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緊急發(fā)布聲明澄清,,近日有人盜用國家稅務總局的名義,對外發(fā)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公告》(2011年47號)”并做解讀,,經媒體大面積報道后,,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稅總局從未發(fā)布過該文件及解讀稿,,此文件及解讀稿系偽造,,目前相關問題暫未查明,,但必定依法追究偽造公文者的法律責任,。國稅總局同時表示,,年終獎依舊按照現行計稅方法與新稅法銜接。(8月16日《新京報》)
如今假新聞屢見不鮮,讓人防不勝防,、見怪不怪,,但是,,膽敢盜用中央部門的名義發(fā)布假紅頭文件,,還是讓人感到稀奇和震驚,。連日來,,對這個假公告及其解讀進行報道的媒體數不勝數,,其中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臺等權威媒體,,有的媒體還就此采訪國稅總局相關人士進行“權威解讀”,。公告做得像模像樣,,解讀起來頭頭是道,無論是公告的形式還是內容,,根本看不出任何破綻,,如此高明的造假確實“嚴重誤導了納稅人”。
假的就是假的,,作假是可惡的,,辟謠、追究造假者的責任都理所應當,,只不過,,國稅總局在辟謠和究責的同時,也應當看到假公告,、假規(guī)定背后的真問題,。這個公告中最打動人的是對年終獎計稅辦法進行糾偏。按照現行計稅辦法,,年終獎會出現“稅前獎金多,、稅后所得少”現象,被稱為“一元稅差”,。比如,,小王的年終獎為稅前6000元,應納稅額為300元,,稅后所得為5700元,;小張的年終獎為稅前6001元,應納稅額就一下子提高至575.10元,,稅后所得僅為5425.90元,。也就是說,小張的稅前年終獎多了1元,,但稅后收入反而少了200多元,,這主要是由于適用稅率不同造成的。年終獎越高問題越明顯,,比如,,劉先生年終獎為稅前660000元,陳先生年終獎為稅前660001萬元,,按照現行計稅辦法扣稅后,,劉先生實際所得464755元,陳先生實際所得434505.65元,,反而比劉先生少了3萬多元,。
“稅前獎金多,、稅后所得少”顯然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違背了“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基本原則。在這個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中,,給出了兩種新的年終獎計稅方法,,可以完全避免這一問題,因而契合了民意,,產生了共鳴,,受到了人們的贊同。只可惜,,無論是公告還是相關規(guī)定都是假的,,讓人空歡喜一場。
實際上,,對于現行計稅辦法中存在的“稅前獎金多,、稅后所得少”等不合理現象,人們早有疑慮和意見,,反應不小,,但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為什么有人處心積慮偽造這樣一個假公告?從某種角度看,,造假興許是一種激烈的表達意見的方式,,以期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既然簡單改變一下計稅方法即可避免不公平的“一元稅差”,,國稅總局為什么不這樣做呢,?為什么年終獎還要按照現行計稅方法扣稅呢?國稅總局在追究造假者責任的同時,,不妨將這次公告造假當作一次有益的提醒,,認識到假公告背后的真問題、真民意,,重視現行計稅辦法存在的缺陷,,查缺補漏,進一步完善征稅規(guī)則,,讓稅收更加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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