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如命,、負債累累、實施詐騙,、直至事情敗露逃亡……2009年4月,,萬寧市原市場物業(yè)管理中心主任符西強涉嫌實施合同詐騙14.5萬元,被萬寧市檢察院批準逮捕至今逃亡兩年沒有歸案,,然而近日有知情人士曝出,,盡管涉嫌犯罪,但在兩年的逃亡生涯中,,符西強卻一直領著工資,,為名副其實的“帶薪逃亡”。(8月3日南國都市報)
近年來“帶薪坐牢”在多地發(fā)生,,可和“帶薪坐牢”一樣荒唐的“帶薪逃亡”確是第一次看到,,筆者認為,“帶薪逃亡”藐視法律羞辱納稅人,。
憑我們正常人的生活經(jīng)驗和常識,,就知道“帶薪逃亡”這種事是不該發(fā)生的。萬寧市原市場物業(yè)管理中心主任符西強利用虛假合同實施詐騙被檢方批捕已經(jīng)2年,,可萬寧市商務局副局長兼市場物業(yè)管理中心主任符忠東竟說,,他還不知道符西強被批捕一事,照發(fā)工資是因為未接到通知,。這種說法確實令人吃驚,,不僅很難讓輿論信服,也侮辱了公眾的智商,。
《人事部關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規(guī)定:受到工資是對公務人員工作的一種物質報酬。受到檢方批準逮捕后,,公務員已經(jīng)不能履行職責,,應該停發(fā)工資了。符西強嗜賭如命,,為償還賭債四處借債,,利用虛假合同實施詐騙,事情敗露后倉皇逃離,。其行為天理法理都難容,,被被檢方批捕是罪有應得,活該,。誰都知道,,無論如何,,他也不可能再讓其回到物業(yè)管理中心主任的崗位上,也不可能“帶薪逃亡”,??梢姺鲝姟皫教油觥泵黠@在嘲弄和藐視法律尊。另外公職人員工資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讓一個嗜賭如命、利用虛假合同實施詐騙,,并已被檢方批捕的干部繼續(xù)領工資,,實在是荒唐到了極點,更是對納稅人的羞辱,。
盡管萬寧市商務局有種種為其辯解和開脫的理由,,可明眼人看得出來,這種實則是一種袒護,。殊不知,,此等荒唐之舉帶來的后果,除了造成人們觀念的混亂外,,更為嚴重的是對曾遭受詐騙的群眾,,在客觀上可能構成新的精神傷害,同時,,可能使他們因此對法律產(chǎn)生不信任感,。當務之急,一是要停發(fā)并追回不該發(fā)放卻發(fā)放的工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從嚴從重問責,;二是要強化責任管理,使其依法辦事,,并完善公眾監(jiān)督機制,,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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