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組江蘇倆協(xié)警互毆,幾位交警正在勸架的圖片在網(wǎng)上熱傳,,其場面火爆,、激烈。記者采訪得知,,打架的兩個協(xié)警分屬鎮(zhèn)江高速公路交巡警隊和丹陽地方交巡警隊,,互毆地段為兩交警大隊重疊地帶,由于同一輛車不好重復查處,,雙方自然會產(chǎn)生一些不快,,當日因為一口吐沫星子飛到了另外一人身上,導致矛盾激化,,引發(fā)互毆,。記者昨晚獲悉,,2名斗毆的協(xié)警已經(jīng)被開除。(《揚子晚報》7月27日)
為了檢查高速公路上過往的車輛,,保障交通安全,,我們的交警同志真的很辛苦。沒日沒夜站崗值勤,、風吹日曬不說,,為了不放過一次檢查、工作到位,,不惜與同行發(fā)生爭執(zhí),,冒不和諧、不團結(jié)的天下之大不韙,,著實感人,。但是,恕筆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無利不起早的現(xiàn)實語境下,,能夠為了一輛車的“查車權(quán)”爭執(zhí)成這般,絕對另有隱情,。
毋庸置疑,,兩個交警隊在重疊的“地盤”上查車,一個查上了,,另一個必然就“無權(quán)”了,,因為“同一輛車不好重復查處”。同樣是交警,,同樣是大蓋帽,、國徽、警服,,憑什么你們隊就有權(quán)查這輛車,,而我們就查不上了?悶在心里想想,,“查車權(quán)”被別人奪去,,跟東西被人搶走是一個道理,肯定是件傷自尊的事情,。
更重要的,,誰知道那輛車里邊就有什么呢?說不定有個醉醺醺的司機,,一個沒有駕照的駕駛,。更嚴重點,說不定是一個在逃通緝要犯,。一切皆有可能,,但每種可能性都指向一個行業(yè)內(nèi)心照不宣的結(jié)果:罰單,、罰款、指標,、立功……說白了,,青天白日地站在路邊查車沒有什么勁兒,只是檢查背后的,、隱形的利益在激勵著交警同志們,。
今年3月18日,中新網(wǎng)就刊載過一篇名為《安徽靈璧縣交警罰款有指標,,不夠數(shù)寫檢查》的新聞,。原來,安徽靈璧縣交警大隊每個月都有任務(wù),,那就是每名上路交警必須完成300條違法信息錄入,。如果交警完不成任務(wù)就要寫檢查,而且與績效考核獎掛鉤,。筆者不敢斷言江蘇協(xié)警的斗毆事件就一定與“指標”有關(guān),但這樣的前車之鑒,,無疑給出了本事件一個可行性解釋,。
江蘇協(xié)警為了查車盡職盡責、不徇同行情誼,,無疑是負責任的一種表現(xiàn),。怕就怕在,“怒發(fā)沖冠為查車”的背后偏偏就有類似于安徽靈璧縣交警隊的“指標”問題,。在罰款“指標”的指導下,,交警們的責任感越強,離交警檢查的初衷也就越遠,。在指標意識的指導下,,交警們還能不能按章執(zhí)法,還能不能保障不執(zhí)法犯法,,那就很難說了,。
事情在沒有給出更多解釋的情況下,“2名斗毆的協(xié)警已經(jīng)被開除”,,不可謂不嚴厲,。但是,在交警系統(tǒng)“指標”意識不改變,,“查車”背后的利益鏈不切斷的背景下,,開除他們二人,難保沒有后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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