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武昌區(qū)六名警察在湖北省委門口暴打該省一位副廳級干部的夫人,,致成重傷。在醫(yī)院探望時,,該區(qū)分局政委對受害人連聲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領導的夫人,?!痹撌率欠裾娴恼`會,或背后會否有人指使,,非本文所欲追究,。如果打人不是誤會,問題的癥結(jié)又在哪里,,這倒不妨是警察打錯人的看點,。我們知道,受害人是當作上訪者而被打的,。目睹打人現(xiàn)場的還有一對上訪夫婦,,六名打人警察則是當?shù)毓苍O在省委里的“信訪專班”人員,工作就是對付上訪,。
據(jù)報道,,當那位分局政委連聲說誤會時,在場者就有人反問:“領導的夫人不可以打,老百姓就可以打了,?”這是對誤會很精彩的批駁。該報道最初緣于網(wǎng)帖,,發(fā)帖人的評論也深中肯綮:所謂誤會,,無非三點:“一是打人是正常的,只不過今天打錯了,,所以稱誤會,;二是因為你不是一般上訪群眾,而是省委大院領導家屬,,所以誤會了,;三是打人也是工作任務?!币虼?,這件事不是錯在打人,而是錯在打錯人,。如果此婦不是省委高官的家屬,,打也就打了。非但不存在誤會,,而且還能找到正當理由,。這理由的正當,不妨到它鄰省的一則報道中去尋找,。
前幾天,,湖南省長沙市某區(qū)一位房產(chǎn)局副局長的工作日記被《南都周刊》披露,日記中記載了一位區(qū)長在大會上的發(fā)言:“對待上京上訪人員,,‘請公安按敵對勢力辦’,。”權(quán)力的思維是相通的,,這句話最完好地提供了湖北老婦被打的確切答案,。該受害者正是被當成了上訪者,既然上訪對象是敵對勢力,,又為什么不能打呢,?而面對敵人的舉措,憲法里說得很清楚:專政,。因此,,那位政委的誤會邏輯其實沒錯:我們打的不是人民,而是敵人,。公安正是無產(chǎn)階級專政的機關,,只是這次“專政”到自家人身上了,所以,,地地道道是誤會,。
長期以來,,我個人養(yǎng)成一種習慣,看一個人說話時特別注意他使用的語詞,,用以判斷這是一個什么樣的人,,或接受過什么樣的教育。所謂“稱名也小,,取類也大”(劉勰),,別小看只是一兩個詞,這恰恰表征了他的思維類型,,同時也多少可以揭示他的行為取向,。語詞是思維的構(gòu)件,否則思維無以展開,。一個敵情觀念嚴重的人,,一碰上事,活躍在他腦際里的,,只有敵人,、專政之類,那么,,他如何應對此事或用什么方式應對,,也就不難窺知。因此,,打人事件固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權(quán)力思維深處那根深蒂固的“敵對勢力”的觀念,。
記得2008年云南孟連血案發(fā)生,,地方政府將警民沖突最終定性為“人民內(nèi)部矛盾”。我當時即撰文質(zhì)疑“人民內(nèi)部以外是什么”,。我認同當時那樣的處理,,但不認同那樣的思維方式。有人民內(nèi)部,,就有人民內(nèi)部以外,,這個以外不是敵人,就是敵對勢力,。畢竟權(quán)力(尤其是不受制約的權(quán)力),,很容易把與權(quán)力意志不一致的對象,視為甚至本能地視為敵人或敵對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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