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指數監(jiān)測數據顯示,,8月27日至9月12日,,“離婚冷靜期”相關話題全網傳播總量約為18.3萬,贊同者超五成,。 ■ 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 侯曉然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以下簡稱民法典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并于9月5日至11月3日期間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其中,,婚姻家庭編中規(guī)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此舉在社會上激起了巨大的反響,贊成者有之,,反對者有之,,不冷靜者亦有之。那么,,設立“離婚冷靜期”真的可以讓“一言不合就離婚”的現象就此銷聲匿跡嗎,?設立“離婚冷靜期”真的像“不冷靜”者所擔心的那樣可怕嗎?設立“離婚冷靜期”如果真的產生了問題,,有沒有相應的解決辦法,? “離婚冷靜期”的緣起 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在這次民法典草案中,,第四編《婚姻家庭》第四章《離婚》里增加的內容,,擬規(guī)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前款規(guī)定期間屆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p>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在確定哪些內容納入民法典各分編時,遵循四大原則:內容具有基礎性,、普遍性,、穩(wěn)定性、平等自愿性,?;橐黾彝ゾ巹t是以現行的婚姻法和收養(yǎng)法為基礎,在堅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結合社會發(fā)展需要,修改了部分規(guī)定,,并且增加了一些新規(guī)定,。據介紹,實踐中,,由于離婚登記手續(xù)過于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穩(wěn)定。為此,,民法典草案規(guī)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早在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尚紹華提交的《建立婚姻輔導制度》提案,,就已提及“離婚冷靜期”,,并得到了民政部的重視和積極回復。2010年兩會期間,,尚紹華聯合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婚介行業(yè)委員會以及百合網,,提交了名為《建立離婚冷靜期,培養(yǎng)婚姻咨詢師》的提案,,提到“我國立法機關、民政部門應仔細研究我國離婚率逐年攀升的現狀,,參考我國一些城市和其他國家設立離婚冷靜期的先進經驗,,修改離婚程序,在夫妻提交離婚申請后,,設立3~6個月的冷靜期,,讓當事夫妻慎重考慮后,再批準離婚”,。 “離婚冷靜期”在我國司法審判實踐中的實施從去年開始逐步增加,,并形成了一定規(guī)模,這一切始于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下發(fā)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2017年3月,,四川資陽市安岳縣人民法院根據該意見的要求,向一對“85后”夫妻發(fā)出了全省首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法院經審理認為,,這對夫妻提出離婚可能處于一時沖動,因此,,向他們發(fā)出“離婚冷靜期”通知書,,提出“冷靜期限內,原則上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若雙方已和好或形成一致意見,,也可到法院家事少年審判庭簽署協議書或者申請撤回起訴”。 隨后,,廣西南寧市江南區(qū)法院,、陜西商洛市丹鳳縣法院、濟南市中區(qū)法院等紛紛發(fā)出了本地區(qū)首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冷靜期”為兩個月至三個月不等,。越來越多的法院開始探索“離婚冷靜期”制度,2018年7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了《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率先將離婚冷靜期形成了制度性的規(guī)定,,將其區(qū)分為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并規(guī)定了不同的啟動條件,、設置期限和運用規(guī)則,。緊接著,最高人民法院印發(f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內容提及: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置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 此次,,民法典草案對于“離婚冷靜期”內容的明確規(guī)定,針對的是在行政部門(民政局)進行登記離婚的情況,。有律師表示:這意味著,,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登記離婚,原則上都要至少跑兩趟才能“成功”,。也因此,,民法典草案一經公布,關于“離婚冷靜期”的話題便迅速在社會上引起發(fā)了巨大的爭議,。 贊同者:避免沖動離婚,,給婚姻修復的機會 對于“離婚冷靜期”的贊同意見,大多出于更宏觀的考慮,。尚紹華委員在提交關于“離婚冷靜期”的提案后,,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由于2003年頒布的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審批期的規(guī)定,我國事實上變成了世界上離婚手續(xù)最簡便,、離婚最快捷的國家之一,,離婚夫婦當場就可拿到離婚證。不少沖動的夫婦晚上吵架,,第二天早上離婚,,到下午就后悔了?!薄拔艺J識的年輕人中,,有的雙方鬧矛盾離婚,在婚姻登記部門十幾分鐘就離完了,?!?/p> 在她看來,隨著“80后”獨生子女大量進入婚戀期,,沖動型,、草率型的離婚現象越來越普遍。因為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往往缺少寬容,,婚后雙方又缺乏對婚姻磨合的耐心,。簡化的離婚程序,讓很多一時不合,、沖動離婚的夫妻很快辦理完離婚手續(xù),,是離婚率上升的因素之一。 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華女子學院教授林建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立法時應該合理吸收審判規(guī)則中蘊含的司法智慧和司法經驗,,“如果僅僅是單方起訴離婚,可以增加離婚冷靜期的規(guī)定,從而給當事人以修復感情,、修復婚姻的機會,。”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綜述曾指出,,關于登記離婚制度,,有學者認為,其存在以下不足:缺少限制性條款,、程序不夠科學、完善,,個人成本低而公共成本高,,這些不足會帶來許多負面效應,其中最重要的兩點是,,給沖動離婚留出了非常便捷的路徑,,給不當謀利者提供了可乘之機。 對此,,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蔣月認為,,由于絕大多數離婚都是通過民政局登記離婚解決的,沖動型離婚更有可能發(fā)生在登記離婚的情形下,。她表示,,之前婚姻法并沒有規(guī)定登記離婚需要經過一個冷靜期,曾有過部分地方民政部門也采取過和離婚冷靜期類似的做法,,給當事人15天時間緩沖,,還因此受到了學術界一部分人的批評。但是近年來確實有很多本來不應該離婚的當事人離婚,。所以有必要加大對離婚的干預力度,。 在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李明舜看來,這次草案之所以在登記離婚過程中設置冷靜期,,而沒有在離婚訴訟中設置冷靜期,,是因為立法者主要是考慮到了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訴訟本身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并不像登記離婚那樣必須即來即離,,辦案本身就是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離婚當事人,,可以有必要的時間冷靜思考,,因而在離婚訴訟中設置冷靜期的緊迫性、必要性沒有在登記離婚程序中明確冷靜期那樣迫切,。 根據騰訊指數監(jiān)測顯示,,8月27日至9月12日,民法典草案提請審議增設離婚冷靜期相關話題全網傳播總量約為18.3萬,。網民觀點中,,認為設置“離婚冷靜期”可以“顯著避免因沖動離婚造成的感情破裂、增強家庭責任感”的,,占比超過五成,。 反對者:離婚早就想好了,利益受損怎么辦,? 面對“離婚冷靜期”,,反對者的出發(fā)點大致有三種角度:有違婚姻自由;結婚更應冷靜,;擔心人身,、財產受損。 一部分網友認為,,“離婚冷靜期”與婚姻自由原則有抵觸,,離婚是為了擺脫婚姻帶來的痛苦,早已經過了思考,,不宜糾纏過久,。 @暴烈甜心小鱷魚毛毛: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是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我們要離婚自由!人有后悔的權利,,人有為自己結束痛苦生活的權利,!求不要再設置離婚障礙了! @夜涼睡蝶646:離婚,,本來就是深思熟慮過的事,,實在過不下去了才下的決定,拖上一個月有用嗎,?再說了,,離婚后悔了還可以復婚啊,。相反,離婚的人更多是想擺脫婚姻帶來的痛苦,,還設個冷靜期,,是想讓別人多痛苦一個月?……還不如來個婚前冷靜期,,結婚更需慎重冷靜的考慮,,避免一時沖動。 @果子貍7777:離婚時,,真正不涉及財產,、子女分割問題的夫妻人數很少。協議離婚本身就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一旦條件談成,,應該務必迅速領取離婚證,這是務實的做法,。增設離婚冷靜期,,如不愿離婚一方反悔,堅持想要離婚的一方仍會前往法院,,采取離婚訴訟,,增加法院工作量,且不符合婚姻自由原則,。 另一些網友認為把“冷靜期”提前是個好辦法,,在結婚時設置冷靜期,可以從根源上杜絕一些有問題的婚姻,。 @Carol-nan:應該有結婚冷靜期、生娃冷靜期,,都徹徹底底想清楚再做個結婚基本考核,、生娃基本考核,倆人再都把心里話(丑話)說在前面,,契合了再繼續(xù)下一步人生軌跡,。這樣離婚冷靜期反而不需要了。能有離婚念頭就是感情存在問題,,或許對少數人而言有用,、用于修補,而多數人不快刀斬亂麻還真是更生糾葛,,于事無補,。 還有一些人為家暴受害者們擔心,像網友“占卜師吉娜”所說:“被家暴的好不容易下定決心離婚了,,還得抱著孩子被多打幾天,?,??”更有一種擔憂:由于“離婚冷靜期”使得某一方財產等利益受損,。這種擔憂在今年國慶期間“北京豐臺大紅門搶孩子事件”發(fā)生后迅速發(fā)酵,。 國慶長假期間,北京豐臺大紅門某商場內發(fā)生了一起“搶孩子”事件:女事主張某帶著11個月大的孩子購物時,,一名女子將躺在嬰兒車內的孩子抱起欲離開,,另兩名女子對張某進行阻攔。之后,,民警控制了4名涉案人員,,經審查后發(fā)現,涉案人員李某因其子與兒媳張某某因感情不和,、撫養(yǎng)權等問題有較深矛盾,,張某某拒絕李某見其14個月大的孫子。李某與三個朋友相約到兒媳家附近,,準備討要孫子,,錯認了事主張某為自己的兒媳,發(fā)生了強行抱走孩子的行為,。 這起案件引發(fā)了極大的社會轟動,。在警方的情況通報中,可以看到,,李某和兒媳張某某雙方曾屢次發(fā)生矛盾,,曾經報警求助過四次。其后張某某到李某兒子戶籍地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這一細節(jié)讓諸多網友聯想到了“離婚冷靜期”,在關于此事的媒體報道之下,,類似的言論層出不窮,。 @陳生大王:一年內4次報警求助,法院不允許離婚,。我覺得這不是申請離婚,,而是申請?zhí)用恕6氵^一劫的那個真實兒媳婦,,應該抱著孩子在家瑟瑟發(fā)抖,。自己離不了婚,婆婆到處組團準備搶人,。 @萬物書房:我就想知道,,要是沒認錯的話,是不是搶了就白搶了,?以及法院為啥不讓他倆離婚???冷靜期?,?,?我要是這個兒媳,聽說這事之后,,坐著火箭離婚去,。 @未再:這個事件里,讓人瑟瑟發(fā)抖的還有報警4次,,法院依舊不判離婚的前因,。離婚冷靜期受害者上哪里去講道理? 由此可以看出,,公眾對于“離婚冷靜期”的憂慮從某種角度來看也是不無道理的,,人們擔心因為“一刀切”而使某一方在財產、子女分割方面受損,,或是面臨家暴升級或其他暴力事件等人身危險,。 無論如何,“離婚冷靜期”制度正在走來的路上,,到底能不能落地,,目前還未可知。我們究竟該怎樣認識“離婚冷靜期”,?本刊將開展系列討論,,歡迎廣大讀者朋友提出自己的觀點,我們將擇優(yōu)刊發(fā),。 本刊郵箱:[email protected],,期待您的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