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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離婚后狀告女兒非親生 前妻拒絕做親子鑒定
東南網6月1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陳捷)男子離婚四年之后,,又到法院起訴女兒“非親生”,。近日,海滄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親子關系糾紛,。 原告趙先生今年44歲,,他和前妻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孩子,。直到2011年,,妻子給他帶來了“驚喜”,當年8月,,妻子在醫(yī)院生育一女兒,。 但是,趙先生從一開始就知道,,這個孩子并非自己親生,,事實上,是老婆與第三者發(fā)生性關系后懷孕,,才生下了這個女兒,。 因此,孩子出生后,,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數年前,,趙先生就起訴離婚,。經過調解,雙方協(xié)議離婚,,孩子跟妻子生活,。 不過,近日,,趙先生因為再婚,,要辦理準生證,就到法院狀告“女兒”,。趙先生起訴稱,,孩子并非自己親生,而是妻子與第三人生育的,。因此,,他請求法院確認他與女兒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庭審時,,孩子小菲和前妻趙女士經法庭傳喚都拒不出庭,。此外,,前妻趙女士也拒絕讓女兒和趙先生進行鑒定。 近日,,海滄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趙先生訴求,認定趙先生與小菲之間不存在親生血緣關系,。 【法官說法】 拒絕親子鑒定要擔法律后果 法官說,,親子關系不僅涉及撫養(yǎng)權和撫養(yǎng)費,還附屬很多權利和義務,,如探望權,、繼承權和贍養(yǎng)責任,因此,,不少夫妻在離婚多年之后,,還到法院起訴確認或否認親子關系。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親子關系不存在,。 本案當中,雙方在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孩子是妻子與案外人生育的,。所以,,在前妻趙女士拒絕接受親子鑒定的情況下,法院推定趙先生與女兒不存在親子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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