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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帶女兒再嫁后亡故 前夫后夫爭奪孩子撫養(yǎng)權
zs-bk.com?2011-11-08 17:03?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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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女兒再嫁的婦女夏某,不幸去世后,,前夫和后夫為爭奪孩子的扶養(yǎng)權對簿公堂,。8日,江蘇大豐法院妥善調(diào)解這起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糾紛,,充分保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也使原、被告雙方幾度感動落淚,。
胡某因家庭矛盾于2002年離家出走,,杳無音信,妻子夏某于2004年,、2005年向大豐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jīng)公告程序作出民事判決書,判決夏某與胡某離婚,,婚生女兒胡某某隨夏某生活,。夏某于2006年與譚某重新組合家庭,將女兒改名為譚某某,。幾年后夏某遭遇交通事故死亡,。2011年9月,長期在外打工的胡某回到老家,,了解上述情況后,,要求親生女兒由其撫養(yǎng),與譚某產(chǎn)生矛盾并訴訟至法院,。案件的處理同時涉及到夏某的遺產(chǎn)(保險收益費,、賠償金、工亡補償金,、生活費)處理,。
大豐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充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注重法律釋明與情理感化相結合,,多次召集胡某與譚某進行調(diào)解,最終達成協(xié)議,。解除被告譚某與胡某某的撫養(yǎng)關系,,胡某某由原告胡某撫養(yǎng)。今后胡某某的一切生活與被告譚某無關,。
夏某的死亡賠償金16萬元(現(xiàn)在法院帳戶)歸胡某某享有,,胡某某年滿18周歲時由其本人來法院領取,。由被告譚某代為保管的夏某康寧終身保險收益30000元和工亡補助金29876元由胡某某享有,轉(zhuǎn)由原告胡某代為保管,。原告胡某一次性補貼被告譚某撫養(yǎng)胡某某的費用32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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