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7月2日訊(本網(wǎng)記者 韓影) 身材嬌小,,樣貌清秀,,一身時尚打扮……若不翻開這厚厚的卷宗,誰也想不到,這樣一個妙齡女郎許某芳,,竟是個慣偷。更讓人瞠目的是,,她還親手將自己剛滿月的兒子賣掉,。記者昨日獲悉,鯉城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和盜竊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許某芳有期徒刑7年,沒收賣兒非法所得3萬元,,并責令其退出盜竊贓款8500元,。
去年4月26日下午,一個叫“林雅茹”的妙齡女郎,,到鯉城區(qū)義全街一家快捷酒店應聘服務員,。見她長相清秀,說話也地道,,酒店負責人饒某當天就讓她上崗,。可在第3天,,“林雅茹”不見了,,酒店收銀臺抽屜內的1600元也丟了,饒某立即報警,。此后,,市區(qū)中山路多家商店,接連出現(xiàn)類似失竊案,。
經(jīng)排查,,警方將目標鎖定為25歲的南安人許某芳,并于今年1月,,在市區(qū)一網(wǎng)吧內將她抓獲,。許某芳有盜竊前科,,落網(wǎng)后將上述罪行全盤交代,緊接著,,一起賣兒案浮出水面,。
“賣兒的錢花完,沒錢玩耍,,才接連盜竊,。”對于盜竊原因,,許某芳的解釋語出驚人,。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0月,,許某芳和永春下洋鎮(zhèn)的陳某德注冊結婚,,后生下一子。去年1月,,許某芳經(jīng)熟人介紹,,將剛滿月的兒子,以3萬元價格賣掉,。但許某芳很快將錢揮霍殆盡,,山窮水盡時便重操舊業(yè)。
不過,,許某芳交代,,結婚后她和其他男人發(fā)生過關系,所以兒子并非丈夫陳某德親生的,,她自己也不清楚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
法院認為,,許某芳以出賣為目的,,將嬰兒販賣給他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許某芳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盜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應數(shù)罪并罰,鑒于其是累犯,,予以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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