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一個生命的權利,,是一種謀殺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7-06 編輯:黃水來
因此,這種所謂的合法化安樂死,怎能不讓活著的人擔憂呢,?倘若只有法律和醫(yī)學被合法化,那么倫理,、道德呢,? 我們知道,在這世界上,人人具有生存的權利,,同時也有選擇死亡的權利,。那么,在沒有申得當事人允許而殺死他,,就是一種謀殺,。而對于一個沒有思想意識的人,我們給他施行安樂死,,事實上,,并沒為他減輕痛苦。他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怎么可能存在痛苦,?從這個理論上說,是健康的人想拋棄一個孤獨的無助者,。 由此,,我們不難想像,這不適合于倫理,,更有悖于道德,! 當安樂死合法化之后,人們的親情感就會簡單化,。從表面上看,,人們基于同情患者的病痛。但是,,每一個有生存欲望的病人,,在其思想意識中,想活下來的渴望,,總是超越死亡,。如果他不是達到無法忍受而做出死亡請求時,那么,,由家屬和醫(yī)生單方面所做出決定,,顯然是在剝奪一個生命的權利。是一種謀殺,! 因此,,這不但違背醫(yī)學救死扶傷的理論,更有悖于法律保護弱者的原則,! 所以我想,,倘若安樂死像荷蘭那樣,就等于人們失去了愛心和理智,,借助于這種所謂“合法化”的大掃帚,,把那些早晚會死,,但卻渴望生存的患者,像掃垃圾一樣從這個世界上清除出去,。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 ·廈漳跨海大橋北汊主橋今日合龍
- ·水城、綠城,、花城 榕改善宜居品質(zhì)
- ·央行非對稱下調(diào)一年期存貸款利率
- ·榕符合兩條件女方可享135天產(chǎn)假
- ·福州高溫天氣或?qū)⒊掷m(xù)將近半個月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wǎng)旗下網(wǎng)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