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公交候車亭背后的江湖式博弈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06-10 編輯:黃水來
投資100多萬元建設的36個公交候車亭,在剛建好的第二天被拆除后,,事隔兩天又再次“起死回生”,?!氨硌荨边@幕戲劇的兩位主角,一個是自稱“拆除違章建筑”的鄭州市火車站地區(qū)管委會,,另一個是打著“公交為民”旗號的鄭州市公交總公司,。這場原本存在“依法行政還是野蠻執(zhí)法”嫌疑的執(zhí)法事件,,正逐漸演變成鄭州市火車站地區(qū)管委會對鄭州公交總公司候車亭燈箱廣告存在巨大商業(yè)利益的不滿,。(工人日報6月8日) 短短四天,36個公交候車亭便經(jīng)歷了建好,、拆除,、恢復的幾番“生死”,極富戲劇性,,也極富江湖色彩——無論是看似“滿腹委曲”的鄭州市公交總公司,,還是看似“理直氣壯”的火車站地區(qū)管委會,均沒有真正將工作置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約束之下,,而是拿雞毛當領箭,,橫空亂舞。 從新聞中不難看出,,如同火車站管委會所指責的那樣,,公交總公司在建設這些候車亭時并“未取得規(guī)劃、建設許可審批手續(xù)”,。即便這些候車亭具備公益性質(zhì),,但這不應成其為未批先建的合法理由。公交公司建設候車亭的“稻草”依據(jù),,僅僅是相關領導的“意見”,。按“意見”而不按法律辦事,或已表明,,至少在這起事件中,,“意見”影響力已經(jīng)超越了法律,因為直至建成,,也未見公交公司提出將補辦相關手續(xù)的任何信息,。 同樣,對于公交候車亭,,火車站管委會也未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公交公司三月前“動土”建設之初,便予以書面告知,。退步講,,即便是走違建強拆程序,其依據(jù)只能是《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先期“責令停止建設”,,亦是強拆的不可省略的前提程序,。火車站管委會毫無征兆地一拆了事,,再到恢復,,怎么看來,《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更像是一個僅供其叫板博弈的籌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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