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屬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已基本完成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2011-06-07 編輯:唐麗萍
在這場改革中,,政府部門既是推動者,,又是被改革對象,,改革中的“主客同體”現象使其陷入了尷尬的境地,。 有專家分析,,各類利益的維護也讓這場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改革舉步維艱,。政府的特定利益,,事業(yè)單位的獨立利益,,社會公眾對公共服務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個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動力在各類利益維護之間互相抵消,,無法形成廣泛的社會基礎。 由此看來,,分類改革定下的5年目標并不算長,。 在5年目標之下,根據《意見》,,事業(yè)單位被劃分為三類:“參照公務員 類”,,即承擔政府職能 的事業(yè)單位劃入政府序列;“自收自支”類,,即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yè)單位將被推向市場,;“財政補貼 ”類即公益性事業(yè)單位,將從人事管理 ,、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推進,,采取“管辦分離”等辦法完善治理結構,。 “這三個類別,其實是按照社會功能來劃分的,。說白了,,事業(yè)單位分類改革,就是將承擔行政職能 的變?yōu)樾姓C構,;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轉為企業(yè),,推向市場;保留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yè)單位,。這種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為‘甩掉兩頭,、留下中間(中堅)’”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說。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 ·廈門赴臺個人游首發(fā)團28日將出發(fā)
- ·"米雷""海馬"相繼撲來影響閩沿海
- ·平潭18條政策支持臺胞創(chuàng)業(yè)發(fā)展
- ·今天雨落漳州廈門 榕城晴熱高溫
- ·京滬高鐵30日南京濟南等四地首發(fā)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