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得做微商,!”日前,,福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fā)通知,,要求違規(guī)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于未整改的將調(diào)查處理,,情節(jié)嚴重者或被開除,。(3月28日《東南早報》) 晉江市明令教師不得做微商,,此舉引發(fā)爭議,。在有些人看來,教師也是社會人,,而且大多數(shù)中小學老師收入較低,,他們利用業(yè)余時間做點小生意以補貼家用,實乃人之常情,。 這些質(zhì)疑確有一定道理,,但任何道理都有兩面,不能只說一面而忽視另一面,。不妨反過來想想,,如果允許教師做微商,很多教師做起了微商,,又將如何,? 一是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做微商的特點之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機就行,,所以,教師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業(yè)余時間”,,上班時間只要不是站在講臺上,,便可以隨時掏出手機上微信做生意,而且這種事情幾乎沒法管,。 二是有瓜田李下之嫌并可能導致權(quán)力尋租,。教師在學校管理著那么多孩子,家長們是有敬畏的,。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于讓家長們多了一個討好的機會,。教師的微信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學生家長,教師賣東西,,家長們豈能不捧場,?哪怕不需要這些東西,有些家長也樂于掏腰包,權(quán)當送禮好了,。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師做微商,只不過是利弊權(quán)衡的結(jié)果,。對于教師而言,,做微商的確有不少好處;但對于學生,、學校乃至中小學教育而言,,教師做微商的弊端和害處卻是難以承受之重。兩弊相權(quán)取其輕,,兩利相權(quán)取其重,,利弊權(quán)衡之下,既然做了教師,,就不要再做微商了吧,。相信這也符合大多數(shù)人的愿望,畢竟,,沒有人愿意看到一個成天忙于做微商的老師來教自己的孩子,,也沒有多少人相信這樣的老師能把學生教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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