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女大學生扶老糾紛,,隨著警方公布調查結果,認定女大學生負主要責任,、老太太負次要責任,,本以為塵埃落定的人們昨天被當事女大學生袁大宸在微博上連珠炮似的發(fā)問再爆眼球。 梳理袁大宸的發(fā)問,,不是針對警方的認定,而是沖著圍觀的輿論而來,。她的發(fā)問,,大致可以歸納為兩點:一、第一時間面對圍觀者詢問,,袁大宸沒有“完全推卸責任”,,等到有人愿意為她證明老人倒地與她無關時,袁大宸才“打消了對自己的懷疑”,。由此可見,,袁大宸撞沒撞人,第一時間自己心里都沒底,。二,、造成“女大學生被訛”的輿論情緒,是媒體一廂情愿造成的,,不應該怪她,。最后劇情反轉后,自己受到的打擊也是媒體造成的,,她在警方的責任認定書上簽字是“被動”的,,也不應該怪她。所以,,袁大宸現在反思的問題是:“是不是當初頭也不回地不看老人一眼就沒事了,?是不是當初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就沒事了”? 很好,。袁大宸第一時間沒溜,,不論撞沒撞人,都該給贊,。當然,,萬一事后證實是自己撞的,溜了的麻煩大家都懂,。袁大宸昨天提出申請復核,,也是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也不錯。但是袁大宸的發(fā)問,,沒有基于事實認定本身,,而是如同利刃,刀刀割在社會輿論的情緒上,,似乎把一個必須由事實與證據來推進的劇情,,再次推回了情緒化的糾結之中。 不錯,,整個事件一波三折,,圍觀者脫離事實與證據的碎情片緒,確實有著推波助瀾的放大作用,,也確實應該值得反思,。但是,在警方調查處理結果公布之后,,袁大宸再把“當初頭也不回”,、“把責任推得一干二凈”來作為反思的焦點,這就有著裹脅社會敏感痛點的情緒之意了,,這不是一個正確的面對事實與證據所應有的態(tài)度,。 在警方對袁大宸申請復核給出最終結論之前,安徽女大學生扶老糾紛會不會再出現新一輪的反轉,,顯然不會取決于袁大宸拋給社會的這把帶有情緒化色彩刀子的力度,,而是取決于證人證據細節(jié)、以及雙方詢問筆錄對于事實認定的關聯(lián)程度,。因此,,不管袁大宸的微博發(fā)布,犀利的刀子扎向的是誰,,警方恐怕這次必須徹底公布調查認定的事實證據,,既接受社會的新一輪圍觀,也接受法治的監(jiān)督與檢驗,。 對于袁大宸來說,,可能接下來最需要調整的,不是社會輿論對于自己的圍觀態(tài)度,,而是自己如何面對警方調查取得的事實證據,。正如袁大宸在微博里所說的那樣,“身正不怕影子歪”,。但真要是萬一不是影子歪,,而是身子歪,也得把一顆小心臟給撐住了。 袁大宸說,,如果沒有網友“一直在背后支持我相信我或許撐不到今天”,,這話確實很煽情,很感人,,但對于這個全民圍觀的案例來說應當只講事實和證據,、不講情緒和強弱,我建議袁大宸的人生力量,,還是應該建立在事實和證據的底氣上來得更靠譜些,。在這件事上,網友的情緒給不了任何人清白,,也給不了任何人污漬,。如果輿論隨著劇情的變化而有著情緒的劇烈搖擺,只能表明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圍觀者有著急不可耐的浮躁與焦慮,,而并不意味著他們的情緒能夠左右事實。 袁大宸微博發(fā)問扔出的一連串刀子,,其實并沒有一把是真正面向自己的。這不是一個客觀的態(tài)度,。面對警方公布的調查結果,,袁大宸應該首先問問自己有沒有足夠的依據推翻警方的結論。面對老人家屬直指袁大宸為保老太太能夠享受醫(yī)保待遇,、“要求老太太家屬幫她隱瞞事實真相”,,袁大宸應該首先問問自己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承認或者反駁。面對社會隨著劇情一波三折而有的支持,、有的謾罵,,袁大宸應該首先問問自己有沒有足夠的底氣接受劇情的反轉,包括接受好好壞壞的網友情緒,。 其實跳開袁大宸眼下的個體情緒來說,,對于這個在扶老問題上糾結了好幾年的社會,這起案例的最終結果,,再怎么血淋淋,,這個瘡疤揭起來再怎么痛,誰都必須去承受,,也只能去接受,。事已至此,警方在這件事上,,如果證據確鑿,,誰的情緒都不需要照顧。 包括袁大宸本人在內,,所有人都得有勇氣接受事實與證據支撐的真相,。否則,,我們在扶老事件上的同情心、正義感就無從談起,,我們就會有更多的老人倒在地上無人攙扶,。 讓事實說話,誰都別左右情緒,,誰都別被情緒左右,。 |
相關閱讀:
- [ 09-24]“扶老被訛”事件的是非不容和稀泥
- [ 09-24]還是要靠法律厘定“扶老羅生門”
- [ 09-22]“扶老被訛”事件,警方調查為何難服眾
- [ 09-17]“扶老羅生門”真相還要飛多久,?
- [ 09-17]“扶老羅生門”真相需慎重等待
- [ 09-15]城市有正氣,,“扶老”有底氣
- [ 09-15]互聯(lián)急救:期待救下“扶老難題”
- [ 09-09]“扶老案”當事人搬家的制度性反思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移動互聯(lián)網視聽節(jié)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lián)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yè)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chuàng)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yè)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yè)道德監(jiān)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