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昨天通報了淮南師范學院女生袁某扶老人事件調查的結果,。經警方調查證實,,袁某騎車經過桂老太太時,相互有接觸,,警方認定系一起交通事故,,女生袁某承擔主要責任,桂老太太承擔次要責任,。(相關報道見9月22日《北京青年報》) 9月8日發(fā)生在淮南師范學院門口附近的這起交通事故,,從女生袁某發(fā)微博稱扶老人被訛,求目擊證人為自己證明清白開始,,引起社會輿論的高度關切,。袁某講述的自己的遭遇,符合近年來社會上討論,、反思的“扶老人被訛”的故事框架,,一下子引起輿論的強烈共鳴,激發(fā)了很多人心中的道德義憤,。人們一邊慨嘆“世風日下”,、“做好事風險大”,一邊對被扶的桂老太太一方加以譴責,,認為老人如此反咬一口恩將仇報十分可惡,,有人甚至要求對訛人的老人依法懲處,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云云,。那個“扶老人被訛”的故事框架,為人們預設了某種“慣性思維”,,每當出現(xiàn)一起扶老人引發(fā)的糾紛,,很多人就會先入為主地相信,扶人者肯定是無辜的,,被扶的老人肯定是故意訛人,,并將這一起糾紛,視為“世風日下”,、“好人難做”的又一個例證,。 淮南市警方認定系一起交通事故,,扶人的女生袁某承擔主要責任,被扶的老人承擔次要責任,。因為現(xiàn)場沒有監(jiān)控視頻,,無法還原事發(fā)時的具體情況,但警方通過向多名直接和間接證人取證(包括120急救車醫(yī)生在內的幾名證人均表示,,當時看到袁某承認自己騎車撞倒了老人),,獲取的證言形成了完整的證據(jù)鏈,足以證明當時袁某和老人“相互有接觸”,。應該說,,警方對事故責任的分配是比較客觀的,之所以認定老人也要承擔次要責任,,是因為老人當時走上了非機動車行駛車道,,存在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為,自身對造成事故也有一定的過失,。 對于扶老人引發(fā)的糾紛,,最可怕的不是當事某一方說謊,也不是情況太復雜以至于遲遲不能求得真相,,最可怕的其實是,,輿論無端猜測甚而惡意揣度當事人的心理動機。假如警方查實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老人的確是自己摔倒,,卻一口咬定是被袁某撞倒,那么,,許多人不但要為自己的“慣性思維”再次得到警方調查結論的證實而倍感“欣慰”,,而且還要進一步理直氣壯譴責訛人者,要求法律加大對訛人者的處罰,,以此警示社會公眾,,更好地保護見義勇為行為,讓好人做好事無后顧之憂,。 不料劇情出現(xiàn)巨大反轉,,警方調查證實老人并非訛人,反而是袁某作為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事后堅稱自己是做好事被訛,,還公開征集目擊證人為自己辯誣。這種情況下,,輿論很可能隨著劇情反轉而反轉,,從相信老人訛人并譴責老人無良,轉為對袁某施以嚴苛的批評責難,。不難想象,,袁某現(xiàn)在受到的社會輿論壓力,,肯定比之前被撞老人受到的壓力還要大。 我愿意相信,,在一些被扶老人“訛人”的案件中,,除非有充足的證據(jù)證明老人是故意訛人(如老人有充分的條件看見或意識到,自己是摔倒而非被撞倒),,否則就不能排除,有些老人摔倒后意識模糊,,高度驚恐之下出現(xiàn)誤記,、誤判或錯覺,他們“訛人”未必有多大的實際惡意,。同樣的,,我也愿意相信,女生袁某撞老人后說謊,,稱自己是扶人被訛,,除非有充足的證據(jù)證明她是故意說謊,否則就不能排除,,袁某有可能是沒有明顯感覺到自己撞了老人,,但在看到老人倒地并扶起老人之后,內心十分驚恐惶惑,,對自己到底有沒有撞到老人沒有把握,,因此出現(xiàn)了先承認自己撞了人,后來又矢口否認的變化,,她的說謊未必有多大的實際惡意,。 不妨以善意揣度“老人摔倒被扶后訛人”,也不妨以善意揣度“撞人者說謊”,,事實真相未必有我們想象的那樣嚴酷殘忍,。多一些善意的揣度,社會可能就會多一些寬容和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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