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師”王林涉嫌參與殺害關(guān)門弟子鄒勇而被警方帶走的消息,,在這個周末轟動了整個輿論界。據(jù)悉,,鄒勇在7月9日被綁架當天即遭殺害,,三天后的7月12日晚,王林就與兇手之一劉峰在深圳見過面,。王林被警方帶走后,,其身邊多份與他人簽署的“承諾書”隨之曝光,內(nèi)容多為運作“法辦鄒勇并判鄒勇死刑”,,以及運作“中國媒體包括央視為我平反”之類,,相關(guān)金額高達千萬元。而據(jù)江西當?shù)孛襟w報道,,王林招供稱“沒想到他們把鄒勇弄死了”,。 兩年前,王林因為涉嫌非法行醫(yī),、重婚,、詐騙、偷稅,、行賄,、賭博及非法持有槍支等七宗罪而避走香港。從那時起,,“大師”就一直被國內(nèi)輿論所惦記著,,因為他多次高調(diào)返鄉(xiāng),因為他始終安然無恙,。前不久,,輿論還在同聲質(zhì)疑江西警方查辦王林案為何不了了之,未曾想,,劇情突然來了如此大的逆轉(zhuǎn),,起底王林黑幕的鄒勇被綁架,并被分尸鄱陽湖,,王林自然成了頭號嫌疑犯,。 不作死就不會死。王林一年多來與他人簽署的“承諾書”,,充分印證了這句話,。曾經(jīng)的頭條事件突然不了了之,呼吁“讓王林見識一下法律功力”的媒體,,正為當?shù)鼐竭t遲不給公眾一個說法而感到費解和不滿,,沒想到,自我感覺已經(jīng)翻篇的“大師”卻在背后積極運作著重上頭條,。從這些“承諾書”與“合同”看,,揭穿他老底的“關(guān)門弟子”鄒勇,顯然一直是“大師”的心頭之恨,,為此不惜花費重金要他的命,。 王林凡是給錢都要求對方寫收條、簽“協(xié)議書”,,并明確走法律途徑達到目的,,貌似很懂法也很懂得自我保護,但再明顯不過的是,,“大師”骨子里完全不懂法而且完全不信法,。且不說這種以害人為目的的“合同”與“協(xié)議”本身沒有法律效力,通過砸錢的方式讓法律為自身邪惡的企圖服務(wù),,更是對法律的蔑視,。更何況,王林與鄒勇的矛盾眾人皆知,,一旦鄒勇有事,,怎么可能憑借這些字條逃罪?由此不難看出,,法盲“大師”同樣“很傻很天真”,。 “大師”之所以肯砸錢給辦事掮客,還說明長期浸淫于官員朋友圈的王林,,對權(quán)力為惡之力深信不疑,。盡管“大師”動不動就宣稱能用氣功“戳死”某個人,但真要想置某人于死地,,還得靠砸錢買通關(guān)系去走黑白兩道,。查看王林與他人簽署的這些已被曝光的字條,似乎都是要求走“白道”,,通過法律途徑“修理”鄒勇,;但最終“解決問題”,走的還是最原始最暴力的綁架殺人“黑道”,。那么,,這是“沒想到他們把鄒勇弄死了”的一個意外嗎?三天后就與兇手見了面的王林,,真的“沒想到”嗎,? 還是那句話,要讓“大師”見識一下法律的功力,。王林被輿論炮轟多年卻長期安然無恙,,貌似真的會“發(fā)功”保自己,但是相比“神功護體”,,公眾顯然更愿意相信,,王林不倒離不開權(quán)力相助,。如今,該是王林神功VS法律功力分出個勝負的時候了,,要拔出“大師”更要帶出“泥”,,要讓王林以及王林們知道,法律不是用來玩弄的,,更不是用來利用的,。法律不是權(quán)錢互換的媒介,更不是“想讓誰死就讓誰死”的交易,。法律的功力遠超一切怪力亂神,,再玄乎的“神功”也無可逃脫于法律追責,再玄乎的“大師”也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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