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qū)人民法院秦明承自己也沒有意識到,,他暴打醫(yī)生的事情,,會在網上引發(fā)鋪天蓋地的批判浪潮。茅箭區(qū)人民法院最新回應這一事件稱,,秦明承之所以打醫(yī)生,,系因妻子病故,情緒失控,。法院正積極配合相關部門調查,,并將依法、依紀公正處理,。 茅箭區(qū)人民法院的通告,,既交代了事件發(fā)生的原因,也表明了依法,、依紀公正處理的態(tài)度,。不過,發(fā)布的通告不僅沒有澆滅民眾的怒火,,反而激起了新一輪民意反彈,。“找借口”,、“博同情”,、“試圖包庇”,質疑聲此起彼伏,。 這本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為什么會撩動公眾敏感的神經,演化成了公共輿論事件,? 最關鍵的原因,,恐怕還是因為施暴者的法官身份,。在公眾看來,法官本是維護公平正義的代言人,,知法犯法,,是尤其可惡的行徑。而法治公平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法院本應是守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法院的表態(tài),哪怕只是給人留下一絲想象的空間,,都有可能激起人們內心的焦慮,,擔心相關人員操控法律,惡行受到包庇,,正義無法彰顯,。 應該說,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依法治國理念日漸深入人心,,“呼格案”等一批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的假案冤案得以昭雪,大批違法犯罪分子,,特別是一些高官巨賈,、社會名流,在違法犯罪之后,,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是也應該看到,,在某些地方,,依然還有個別組織和個人凌駕于法律之上,以權壓法,、以言代法等情況時常發(fā)生,,公檢法等執(zhí)法機構的工作人員知法犯法的案例也時有耳聞,這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人們對法官法院堅守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 比如,,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一案中,司法機關,、看守所,、法院系統(tǒng)及部分律師等共24人,甘愿為金錢驅使,;遼寧省撫順市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腐敗窩案,,法官索賄、受賄,、枉法裁判,、“吃完原告吃被告”,、截流執(zhí)行款項……中高層幾乎被掏空。 公眾對于法官打人事件給予異乎尋常的關注,,正是擔憂類似現(xiàn)象再次出現(xiàn),。當前,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條件不斷改善,,民主法治意識普遍增強,,對于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也越來越強烈。法官打人事件背后的洶涌民意,,其實只不過是上述訴求的又一次集中體現(xiàn),,是民眾對于依法治國的殷切期待。 在過去,,當手握強權者觸犯法律后,,公眾最普遍的反應,往往是要求對其嚴加追責,,特事特辦,、從重從嚴。秦明承對醫(yī)生施暴后,,網絡上也有不少聲音呼吁對其雙開,、判刑。公眾激憤的心態(tài)可以理解,。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一個健全的法制社會中,,違法犯罪分子究竟該受何種處罰,還是應該嚴格按照黨紀國法的相關規(guī)定,,不能因其法官身份就網開一面,,也不能因此就罔顧法律規(guī)定,從重從嚴,,置法律的權威于不顧,。 依法治國要順利實施,關鍵是要在人們的心中樹立法律信仰,,讓人人敬畏法律,,人人信任法律。要做到這一點,,前提條件就是要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面對洶涌的民意,,處理打人法官時,有關方面或許不必從重從嚴,,但必須以公正開放的心態(tài),,不包庇不縱容,盡早給公眾一個交代,。長此以往,,再面對類似的事件,公眾或許才會不至于如此敏感,,法治的陽光才能遍灑神州大地,。(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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